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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 勇:莫以互助献血之弊否定无偿献血之功
//m.auribault.com 2015-11-09 来源: 光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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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于全市范围内缺血,病人要输血,需家属或朋友指定将血互助给病人,献血后血站才会给医院等量的血液。只要你在周一至周五任意时间去献血,我们就会得到优先用血权,献多少,我妈妈就可以用多少,如果你想,就联系我……这件事没有报酬,但我会永远记得你帮助了我们……”半个月前,长春市民小王在微信朋友圈上发了这条信息,希望能给患病的母亲“筹集”到足够的血液。(11月8日《新文化报》)

  我们常说“无偿献血,免费用血”。患者按照医院要求,找亲属互助献血之后,却不能免费用血,只是优先用血,很容易让人产生不愉快,进而否定无偿献血,认为“无偿献血,免费用血”是骗人参与无偿献血的谎言。但是,按照无偿献血的相关规定,“免费用血”是有条件的限制的,并不是说有亲属义务献血之后,全家都可以免费用血。

  根据《献血法》第十四条规定,无偿献血者临床需要用血时,免交用于血液的采集、储存、分离、检验等费用;无偿献血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临床需要用血时,可以按照省、市、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规定免交或者减交血液的采集、储存、分离、检验等费用。这意味着公民无偿献血,只能是本人以及配偶、直系亲属享有免费用血待遇。而且,不少地方在免费用血上还设置了一定的门槛。比如不少地方规定无偿献血超过800cc之后,直系亲属、配偶才能享受免费用血待遇,并不是有过无偿献血经历就可以免费用血。从这个角度说,患者亲属参加了互助献血,但只要与患者之间不是配偶、直系亲属关系,那么患者依法不能享受免费用血待遇,还得是有偿用血,这并不能说“无偿献血,免费用血”的口号是谎言。

  再者,即便互助献血由自愿沦为强制,乃至有人打着互助献血变相卖血,都不能否定无偿献血的功绩。如果没有无偿献血制度的存在,没有广大公民参与无偿献血,那么就不是“血荒”,而是医院完全无血可用,连互助献血都是徒劳无功,帮不上患者的忙,毕竟互助献血的血与患者需要的血不一定匹配。

  事实上不管是互助献血出现问题,还是公众质疑无偿献血,都表明我国无偿献血出现了巨大危机,才导致国民无偿献血率过低,出现“血荒”。这既有机制原因,也有公众误解,甚至误解引发妖魔化。

  很多人一看到无偿献血,有偿用血,就认定这里面有猫腻,是卖血,进而否定无偿献血。但从血站采血到给病人输血,这中间有采集、储存、分离、检验等环节,都存在一定的成本,这些成本并不完全由财政承担,向使用者转嫁一定的成本费本身无可厚非。而且,国民献血率越低,用血的成本就越高。只不过由于有偿用血的账本不透明,没有对社会公开,才让很多人产生了误解,认为这中间有盈利。另一方面,血站虽然采集了血,但并不是我们献的血都是合格的,都能用,存在一定比例不合格的血液,并要报废。像笔者2012年底献了400cc的血,没过几天收到血站发来的短信,告知血液中转氨酶偏高,血液作废。当然,在处理不合格血液上,有的血站省钱、省事,采取违规的直接倾倒方式,造成了误解。

缓解“血荒”,重建无偿献血信任,首先,要严格规范采血、用血作业,避免不必要的误解造成的伤害。其次,在用血还要收取成本费的情况下,各地必须定期公开血液使用的账本,让公众评论是不是在卖血。当国民献血率提高之后,就该走上无偿献血,无偿用血的道路,采集、储存等成本由财政兜底。(何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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