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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敏飞:派出所里杀人更证反家暴尴尬
//m.auribault.com2015-07-20来源: 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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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常来说,派出所应是一个打击违法犯罪的地方。而河北邢台一对母女,在踏进派出所调解家庭矛盾后,生命却终结在这里。惨剧发生在河北省邢台市邢台县皇寺镇。村民曹振齐因怀疑妻子有外遇,多次与妻子、岳父岳母发生矛盾。7月12日上午调解时,曹振齐在派出所指导员的办公室内,将妻子和岳母杀害。(7月19日《都市快报》)

  这样的现实,无疑是公众无法接受的,也很容易让每一个人都滋生感同身受的危机感。很多人亦在第一时间发问:警察去哪儿了?这的确是问题的所在。可以说,正是警察的大意,犯下了低级错误,才让被调解的双方单独在一起了,最终酿成了悲剧。

  但是,这背后的问题很复杂,不是一个“警察失职”便能涵盖全部的。不可否认的是,当前许多的家庭暴力事件,多数是以“家庭纠纷”处理的,而这,其实已经潜伏着许多不安全的因素,而一旦爆发,后果是不堪设想的。

  可以说,对家暴轻飘飘的处理,源于我国“家丑不可外扬”的传统观念,也源于很多家庭把家暴当成“家务事”,而事实上,这些陈旧的观念,也是反家暴的尴尬所在。这方面,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比如在德国,邻居都有权举报他人的家庭暴力,而根据德国在2001年制定的《反家庭暴力法》,家庭暴力不仅仅指肉体侵害,还包括语言恐吓等精神折磨,一旦接到报警,警察将立刻将家庭暴力受害人保护起来,法院有权判定施暴者不得再踏入家门。

  倘若我国也有这样的法律,又何来后面的悲剧呢?遗憾的是,我国的《反家庭暴力法》虽然早在去年就公开征求意见,但如今依然尚未出台,只希望这部法律尽早出台,以便更好地保护好家暴中的受害者,避免“派出所里杀了岳母妻子”一般的悲剧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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