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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可以让政府和公众,更为直接地看到环境变化趋势。尤其是在当下环境现状不容乐观的背景下,新的大型工程上马,就更不能回避对环境所带来的各种影响
近日,环保部批复了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提交的《金沙江乌东德水电站环境影响报告书》。但在这份批复中,环保部却“出人意料”地说,未来三峡集团及其他单位,不得再规划和建设小南海水电站、朱杨溪水电站、石硼水电站及其他任何拦砂坝等涉水工程。在不少生态学家看来,长江的生态环境确实已频频亮出红灯,是不是应该重新评估《长江流域综合规划》,让这个规划本身也有一份环评(4月12日《中国青年报》)。
环评(即环境评价)这个词,公众已经不再陌生。环评其实分为三个层面,首先是某种人类活动是否会导致环境条件的变化,比如项目开发、工程建设,周边大气、土壤、水体及其他环境要素,会由此产生什么样的影响。其次,环境条件是否会发生一系列链式变化,比如某个水利工程上马,也许就要造成居民搬迁,某些地区被淹没,对所在区域生物和植物生态,也会发生剧烈变化。这些直接和间接影响应当通过全面考量,才能得出更为科学的结论。最后,就是环境条件变化产生的综合性反应,比如自然界和人类各自要承受的变化,以及为此可能会付出的代价。
环评可以让政府和公众,更为直接地看到环境变化趋势。尤其是在当下环境现状不容乐观的背景下,新的大型工程上马,就更不能回避对环境所可能带来的各种影响。
政府应当不断强化公共决策的基本底线,让环评真正形成一票否决权。任何看似投入巨大、账面上宣称要带来多少经济效益的工程,无论是公共性工程还是商业化工程,都不能让环境来为此买单。
可是,虽然相关法律也明确了环评的重要意义,但近年来违反环评顶风上马的各类工程绝非少数。环保制度设计中的环评前置成了一纸空文,环评在某些地方管理者眼中,完全是可有可无的摆设。环评必须让位于某些地方利益、部门利益甚至小团体利益,环评在地方管理的价值排序中靠后,甚至出现了环评明明已经否决,但个别地方还是视环评如无物,继续上马违法工程的突出案例。
环评是当下处于弱势的自然界有效的救济路径。大自然是沉默不言的,不可能为自己代言,也阻挡不了人类行为的侵蚀。而环评则是为了维护社会长远利益、对于短视行为的约束手段。作为普通民众,环评能否有效,关系到民众能否保住家园不受破坏,自己的身心健康不用暴露在赤裸裸的污染之中,子孙后代可以继承天蓝水绿的自然遗产。环评的价值绝非其他一般性监管可以比拟。
因此,环评一票否决权不能落得只停留在纸上的宿命。作为环评的行使者,环保部门尤其要谨记,自身所肩负的责任何其重大,决不能拿环评来讨价还价,要让环评潜入到社会经济的方方面面,从一座靠近居民区的发电站规划,到影响千百万人的大型水电站建设,任何工程不经环评不得上马,环评不过关必须停摆,没有任何其他理由可以大过环评。
当然,让环评真正发挥一票否决权的作用,环保部门就要顶住各种压力,让来自地方政府或者同级部门的说情不顶用,敢于违反环评上马的工程,环保部门将穷尽一切手段,哪怕把官司打到更高层面,也要将工程拉下马,从而树立环评不可逾越的监管红线。
环评一票否决权绝不是简单的一张反对票,而是本着对民众切身权益负责的立场,在环境保护上寸土不让。没有环评的一票否决权,无论是长江流域还是其他地区的环境保护形势,就不容易取得根本性扭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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