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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 倩:对外企的双重标准应零容忍
//m.auribault.com2014-05-15来源: 长沙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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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葛兰素史克中国公司能够将药品在中国卖出10倍以上的高价,实现数以亿计的销售收入。历经10个多月的侦办,葛兰素史克(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涉嫌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对单位行贿等案已侦查终结,于日前依法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详见本报今日A4版报道)

    葛兰素史克,全球第二大医药企业,最大的疫苗供应商和全球500强企业。就是这样一个全球顶尖的医药企业,它的药品价格在中国和其他国家却有着“双重标准”:购买葛兰素史克的药品,中国的患者要比其他国家付出高得多的价格。

    葛兰素史克在中国的高定价,只是众多外企在中国市场行为的一个缩影。很多外企,包括不少知名的国际企业,都在中国市场实行着“中外有别”的两套政策。中国人用着比国外更贵的苹果手机,喝着更贵的洋奶粉,开着更贵的进口汽车,却在产品召回时,成了总被“遗忘”的群体。中国的消费者,花了更多的钱,却反而没有得到应有的服务。

    外企对中国市场实行的双重标准,根源或许在于我们自身的态度。曾几何时,为了吸引外资,让更多的跨国企业来中国设厂,我们也对外企实行着双重标准。相比本土企业,外企获得了更多的优惠政策。一些在中国市场尝尽了“甜头”的外企,将中国市场看成“人傻钱多”的吸金宝地。价格虚高、转移定价、双重标准,成了外企在中国的“通病”。要改变外企的这些“作风”,首先应该改变我们对外企的过分热情和格外礼遇。对外企侵害中国消费者权益的行为,绝不能手软,要依法坚决打击。此次对葛兰素史克的调查,就是中国警方向外企亮出的法治之剑,它向所有外企声明:中国消费者应该和其他国家的公民一样,享受跨国公司一流的产品质量和服务。

    然而,不可忽视的是,葛兰素史克在中国高额定价的背后,是它一度在中国巨额行贿、使销售业绩屡创新高的现实。外企行贿,已经成为某些跨国公司在中国生存的“潜规则”,有些跨国公司甚至已形成一整套成熟的适应中国本土市场的“异化”策略。因此,在对公安部门的行动拍手叫好的同时,我们也不得不反思:原本管理严格的外企,原本“不懂人情”的老外,为何到中国之后就变了?

    其实,跨国公司并非天生就流着道德的血液,有资料显示,不少世界500强企业都曾有过在海外进行贿赂活动的劣迹。正是因为贿赂行为一度令人触目惊心,才催生了1977年美国颁布的《海外反腐败法》。可见,对于趋利的商人和企业来说,如果没有法制的约束,很难杜绝他们在商业竞争中使用贿赂手段。外企在一些发达国家更讲规矩,并非天生的,而是受到了监管和法律的约束。在公司反贿赂方面,由于发达国家市场发展更快,制约体系比较完善,才规范了企业在市场上的不正当行为。而外企在中国市场上的肆无忌惮,正说明我们在市场规范上的空隙太大,让外企钻了空子。

    市场经济的繁荣和提质,不是给予某些外企一些优惠政策就能解决的,关键在于建立一个公平的、净化的市场环境,让每一个企业,不管是国内企业还是外企,都依靠先进的技术、过硬的产品、良好的服务来获利。在这方面,对外企的双重标准零容忍是第一步。只有对国内外企业一视同仁,坚决打击各类企业的不良行为,外企才能变得规矩起来,在守法经营中惠及国内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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