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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推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经验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意见》提出,建立公立医院运行新机制,所有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实施公立医院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与医院财政补助、医保支付、绩效工资总量以及院长薪酬、任免、奖惩等挂钩,建立激励约束机制。(2016年11月9日《京华时报》)
卫生改革再次出大招,此次改革其相关措施出台,相当吸引广大百姓的眼球,那就是全国的公立医院即将取消药品加成,此事件的出现,让百姓看到了在卫生改革工作中,相关部门其力度相当大,其改革的方向对于百姓来讲,真正是利越来越大了。
医院药品加成也许是由来已久的,药品加成势必会增加医院的业务收入,毕竟百姓去医院寻医问药,在诊治疾病的过程中,药品用到是必不可少的,药品没有加成了,百姓看病如果用同剂量的药品,这费用肯定会降下来,药品不加成了,百姓对于新制度出台,怎么不会点赞呢!
可是药品不加成了,势必会影响医院的收入,相关制度出台,公立医院会买账吗?会立刻对相关条款的出台表示支持吗?这就需要卫生部门在相关制度制订落实时,要加大对公立医院用药的检查力度,一是要检查相关的患者应用处方用药,用药是不是按照相关的规定落实其收费责任了;二是通过与患者接触,让患者用自己的亲身感受来表述这药品加成是不是真正的不存在了,百姓看病费用感觉真正是少了好多。只有卫生部门在平时加大检查力度,才能够让药品加成的现象从制度上得到落实。
再者就是,在药品不加成的情况下,医院的收入会下降,尤其是一些医院以药养医,在这种情况下,也要防止公立医院在其他收费上做文章,对于其他收费卫生部门也要做到及时监管检查,如检查费、手术费、住院费等等,会不会公立医院将取消的药品加价费用通过其他方式摊派消化了呢?如果在平时的工作中不注意,这样的现象,在相关医院一定会存在。
公立医院药品取消加成,是对民利的加法,如何让加法做好,真正体现出民利来,还需要在制度落实时,要做到掷地有声,不能出现变相收费行为,只有从制度上到落实过程中,都不打折扣,这相关的改革措施才最彰显民生,体现出来卫生部门的改革真正是为民意,那才是真正的民之福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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