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让微商成传销
万吉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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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8-15
来源: 甘肃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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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工商总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查处网络传销工作的通知》。在这份通知中,工商总局明确指出了一种隐蔽性更强的传销——打着所谓“微商”名义从事传销活动屡见不鲜。
传销和变相传销不仅严重扰乱社会正常经济秩序,而且还严重危害到社会稳定。传销活动参与者多有相同的经历,就是被亲戚朋友以介绍工作为名,骗到外省市,最后结果往往是许多人妻离子散,家破人亡。
最近几年,随着互联网营销方式的发展,打着所谓“微商”等名义,从事传销活动屡见不鲜。由于“微商”是以微信朋友圈为基础的营销模式,其营销空间有一定私密性,披着“微商”外衣的传销由此也成为监管的“灰色地带”。
相对于传统传销,网络传销以其辐射面广、参与者众、损失后果大等客观情况,其对社会的危害也更加严重。此次工商总局发文,有望撕开“微商”传销的伪装,进一步打击披着“微商”外衣的传销行为。期待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对“微商”的监管,对不诚信、违法的“微传销”要给予严厉的打击,涉及违法的要依法严惩,只有这样才能净化“微生态”,让微商走得更远!
编辑:张苇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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