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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医疗价改需先挤出制度性“水分”
迩晓
//m.auribault.com 2016-07-07 来源: 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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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能只依靠医疗服务价改解决所有问题。制度性“水分”不挤出,医疗价改与公立医院、药品机制、医保等领域的改革进程,就难以同步前进。

  国家发改委6日公布了《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的意见》,明确了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的路线图和时间表。根据《意见》,改革的方向是把诊疗、手术、康复、护理、中医等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提上去,通过取消公立医院药品加成、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和检验价格等,把药品、检查检验及耗材价格降下来。

  医疗服务价改,是医改必须闯过的关口。看病贵、看病难的痼疾之所以长期不愈,除了公共医疗供应不足、医疗资源分配失衡外,没有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也是重要原因。医疗服务价格偏低,药品加成机制失序,不仅导致医务人员的技术劳务不能体现应有价值,还迫使多数医院不得不依靠以药养医的方式维持运行。计划式的医疗价格机制和市场化的药品价格机制的不融合,不仅模糊了公立医院的属性,还形同鼓励了过度诊疗和过度用药,加剧了医患矛盾,也使医保控费不能在合理的价格机制中实施,让医保基金形成了制度性缺口。

  尽管医疗服务价改势在必行,但这道关口并不好过。价改背后,触动的是医疗机制、药品流通机制、医保机制、公立医院补偿机制、医务人员薪酬机制等多个深水区。没有协调、联动的政策合力与操作步骤,既要确保医疗机构良性运行,又要让医保基金可以承受,同时不增加群众就医总体负担的目标,殊难达到。去年3月,重庆各级公立医疗机构正式实施医改新政。在许多方面,重庆医改都与这次启动的医疗价改方向一致,但是,由于部分患者认为加重了医药负担,医改新政被迫中止。

  推行医疗价改要避免重蹈重庆试水的覆辙,必须把挤出各种“水分”当作突破口。如果仅仅是在医疗服务项目上增减费用,而不触动药品流通和价格机制的弊端,患者的负担就可能增加;如果公立医院不能尽早还原其公共属性,固有的逐利性就会在其他方面表现出来;如果少数群体继续占用过多的医疗资源,那么对公医疗的供给能力就不能同步提高,医疗服务价格就没有可以参照的基准水平。在这种情况下,医疗服务价格就可能走向一个持续上升的通道,并在未来对医保基金、患者就医造成新的困扰。

  很大程度上,药品、检查检验等方面的价格“水分”,只是制度性“水分”的组成部分而不是全部。这也意味着,不能只依靠医疗服务价改解决所有问题。

  如同医疗价改要理顺的服务价格比例关系,在微观层面,价格分类管理要求,公立医疗机构与非公立医疗机构、普通医疗服务与特需医疗服务需要建立合适的价格比照关系。价格比照关系不可能在制度性“水分”没被挤出的情况下被真实发现。而在宏观层面,制度性“水分”不挤出,医疗价改与公立医院、药品机制、医保等领域的改革进程,就难以同步前进。哪一个环节慢了,医疗价改就都可能面临局部半途而废的危险。

  从这个意义上讲,医疗价改应当被看作是推进整体医改的又一份宣言书。相对于此前部署的改革,价格机制的改革最具有全局性和撬动效应。要按照路线图和时间表达到预期目标,必须展现持续的改革决心和行动,容不得半点懈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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