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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兴东:放开民营医疗价格需先强化公共责任
//m.auribault.com2014-04-10来源: 郑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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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国家发改委、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印发《关于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503号],出台了放开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鼓励社会办医的政策措施。记者就有关情况采访了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相关新闻见今日本报AA10版)

    谈到放开民营医院医疗服务价格,公众最担心的是,此举会不会引发医疗价格上涨,导致看病更难。对此,相关部门已作出回应,称由于存在竞争,其基本医疗服务的价格会与公立医疗机构基本衔接,不会出现集中涨价局面。

    话是说得没错,只是这里面有个很重要的事实值得关注。就目前而言,公立医疗机构看病并不便宜,所谓与公立医疗机构基本衔接,于民营医疗机构而言,已就是涨价,所谓通过引入竞争机制缓解看病难的良好愿望,也就很难成为现实。

    从推进医疗市场化的全局来看,放开民营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有利于引入社会资本参与竞争,继而对公立医院的垄断地位构成冲击,推动“看病难”问题的解决。但如果医药关系仍旧暧昧不清,卫生主管部门与公立医院的关系仍未厘清,这种单方面的放开民营医院医疗价格,难以成为撬动医疗改革的杠杆。也就是说,从医疗市场化的改革预期而言,只有管理者的公共责任明确,才能形成有序而规则明确的市场,才能真正起到舒缓看病压力的作用。

    反过来说,短期内,民营医院虽可能会实行比公立医疗机构低的价格,但只要管理者的公共责任太弱,市场规则没有得到厘清,这些民营医疗机构的价格优势很难维持下去。因为在现在的市场上,公立医院与民营医院并不是对等的市场主体,公立医院挟有太多的人力、物力以及制度优势,维持一个较高的价格,它完全承受得起,而民营医院则不同,面对更高要求的患者需求,它难以提供价廉物美的优质服务,长期维持低价根本不现实。要么是价低质差,要么是价高质好。更何况,据相关报道,目前,民营医院规模偏小,服务数量在整个医疗服务市场中的比重较低,仅为10%左右,向公立医院的医疗价格看齐,显然成了其维持生存的一种务实选择。

    放开民营医院医疗服务价格的大方向是对的,只是需要强化政府的公共责任,进一步完善市场规则。从世界范围来看,不论是英国式的政府主导,还是美国式的市场主导,政府的责任都很清晰,对于公共投入比例以及管办关系、医药关系等,皆有明确的规则。这就从制度上堵住了灰色利益的生存空间,使得敢于扰乱秩序者必然要受到规则的惩罚,从而确保了医疗改革的果实落在民众的口袋里。从实践的角度而言,这种责任先行的思路无疑是很好的“他山之石”,值得相关部门重视与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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