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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主召回问题产品非治本之道
陈广江
//m.auribault.com 2016-09-20 来源: 中工网—《四川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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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在江苏读大二的钱志文通过网店卖出了58个热水袋,今年8月,他获悉售出的热水袋属于国家禁止销售的电极式电热水袋,极易引发安全事故。之后,他开始主动联系买家一一退款召回。除了已通过短信或电话与客户达成退款外,他已跑了北京、吉林、湖南、四川等地。钱志文称,整个过程已花费约5万元,而当时卖热水袋所赚仅1000多元。(9月19日四川新闻网)

  小钱图什么?初衷很简单,怕热水袋引发事故承担连带责任,进而认为对不起客户和良心。毫无疑问,小钱的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令人肃然起敬,但这种召回模式是不可持续的,一定还有其他效率更高、成本更低的召回方式。不考虑效率和成本的召回只能是个别现象,既不具有普遍意义,也难以形成示范效应。商家是“理性经济人”而不是活雷锋,这是不争的事实。

  在一个产品质量问题层出不穷的时代,店主自费召回问题热水袋事件令人钦佩、感动,但此事的最大意义应该是引起社会对落实和完善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的关注。相比国外,我国的缺陷产品召回制度建立尚不久,消费者知之不多,而且召回制度还存在产品缺陷的认定标准尚不明晰、不予召回的法律责任偏轻等问题。只有召回制度健全了完善了,法律也长出了“牙齿”,缺陷产品才能从我们身边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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