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中工网评论频道原创评论-正文
地方服务民企既要“亲”也要“清”
丰汇
//m.auribault.com 2016-06-06 来源: 中工网—《劳动新闻》
分享到: 更多

  国务院日前派出9个督查组,分赴山西、吉林、黑龙江等地,开启首次对促进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专项督查,各地民营企业家反映了或共性、或个性的困难和诉求。

  在黑龙江,一些受访的企业家反映了“JQK”现象:“先勾我们进来,圈块地给我们,然后再克寸我们。”即招商引资时民营企业被奉为座上宾,但在项目投产后,地方政府承诺的条件不兑现的情况比较普遍。

  谈及民营企业与地方政府的关系,每隔一段时间,总有这样的小道消息传出:XX公司要离开XX地方了,一些人赶紧喊上两句,别让XX跑了。

  其实,从某种角度来说,最关键的原因就是当地的高地价让很多公司的生产成本不断攀升,高房价让公司的员工生活成本急剧增加,公司在其它地方更有发展前景。为此,地方政府一般回应“服务企业、马上就办”,以期挽留住企业。

  地方政府如此强烈的服务民营企业的意识令人称道,但对大多数民营企业而言,如何逃脱“JQK”现象,如何获得公平的发展环境,如何真正享受国家出台的优惠政策……需要考虑的问题不止一个。

  对于新型政商关系,要努力做到“亲”“清”两个字—对领导干部而言,“亲”就是“坦荡真诚同民营企业接触交往,特别是在民营企业遇到困难和问题情况下更要积极作为、靠前服务”,“清”就是“同民营企业家的关系要清白、纯洁”。

  思想决定行动。对政商关系认识不正确、不到位,反映在工作中就是对国家促进民间投资政策的落实不力。对于服务、推动民营企业发展,地方官员首先要做的应是转变认识,对民营企业一视同仁。在市场竞争中“二等公民”的地位,可以说是很多民营企业家的心头刺。一些地方和金融机构没有“一碗水端平”,规模上“重大轻小”、身份上“重公轻私”、地域上“先内后外”。民间资本遭遇的“隐形门槛”,反映的正是一些地方对民营企业的歧视性待遇。这种歧视,显然背离了中央一贯的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原则。

  其次,通过多种举措,落实促进民间投资发展的政策。政策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落实走样,主要在“最后一公里”。办法有吗?当然有。比如,国家出台了很多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政策,但面对繁多的门类、复杂的程序,很多民营企业心有余而力不足。鉴于此,浙江桐庐县出台了《现行工业企业政策汇编》,方便企业掌握优惠政策、了解办事流程,被当地企业家称为“宝典”。

  再次,加快推进“放管服”改革。要数量、质量并举,以“企业申请开办的时间压缩了多少、项目审批提速了多少”为标准,着力营造更加便利的营商环境。

扫码关注

中工网微信


中工网微博


中工网抖音


工人日报
客户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