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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让“网络排行榜”成为捞钱工具
徐剑锋
//m.auribault.com 2016-05-20 来源: 中工网—《劳动午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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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细数“网络排行”的几宗罪,从本质上说,玩的就是“有钱能使鬼推磨”的肮脏把戏,不仅破坏了正常的网络生态环境,而且也是对现实消费秩序的一种迫害,所衍生的各种负面效应不容小觑。

  “上网查查,货比三家”,互联网时代,这已经成为一种消费者习惯。而“乱花渐欲迷人眼”,金钱角逐的“十大品牌”,人为操控的“畅销热榜”,花钱运作的“销售排行”……网络收费信息泛滥,令人真假莫辨,不仅让消费者无所适从,更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一些所谓的“品牌榜”“畅销榜”“信誉榜”,已沦为变相捞钱的工具,编织出一个个“消费陷阱”。(5月19日《人民日报》)

  数据造假,花钱打榜,刷榜上位,“网络排行”竟然乱到如此地步,上当受骗的绝非个案。在这背后,必然要追问关于公共监督更深的真相。

  细数“网络排行”的几宗罪,从本质上说,玩的就是“有钱能使鬼推磨”的肮脏把戏,不仅破坏了正常的网络生态环境,而且也是对现实消费秩序的一种迫害,所衍生的各种负面效应不容小觑。

  从报道上看,无论是金钱角逐“十大品牌”,还是花钱运作“销售排行”,一些商家明知不靠谱、失公信,但为何仍会趋之若鹜?毫不讳言,“网络排行”的背后,不仅暗藏着互惠互利的利益关系,而且交织着复杂矛盾的攀比心理。只要看个例子,足以窥见一斑:北京某男科医院竞价带来的“患者”占医院年到诊量的30%-40%,而一家医院每年的推广费用达到8000万元。一些网站与不良商家沆瀣一气,混淆是非,弄虚作假,愚弄公众,赚的是昧心钱,身上流淌着的是不道德的血液。其所暴露的,不只是道德沦丧甚或奸商便能概括,更击中了整体商业伦理失范这个痼疾。

  按理说,“网络排行”乱象丛生,应该被监管部门追究责任。但问题在于,一方面,在目前的法律规范下,“网络排行”的商业模式与法律并不冲突,仍然不能对其进行禁止;另一方面,“网络排行”的乱象不是现在才有,也不会只做一锤子买卖,无论是工商还是网络监管部门,有必要在履职范围内做好两方面的工作:一是风险提示,二是专业打假。遗憾的是,规则缺失、执法乏力,不仅放任了消费安全风险的发生,而且疏于监管又怎会不徒留后患?

  依法治网,才能斩断“网络排行”的灰色产业链。于此而言,辅以明确的行业规则和法律约束已成为绕不过的当务之急,不仅要在法律中明确“网络排行”的权责关系,拿出市场化的监管办法,防止网站为利所动、为权所用、为黑所控,还应进行常态化治理,让高压严打态势成为监督惯性。

  一言以蔽之,谁该紧盯乱象丛生的“网络排行”?这个问题也许比榜单本身更值得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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