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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如何尊老敬老
朱昌俊
//m.auribault.com2015-10-26来源: 中工网—《吉林工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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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21日是农历九月初九,即古人传下来的重阳节,也是法定的“老年节”。或许没有哪个时代,从官方到民间,从公益到商业,会像今天这样有如此多的形式来纪念这个节日;或许也没有哪个时代,在谈到尊老、敬老问题时,社会呈现出当下如此复杂的情绪。

  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已超过2亿,占总人口的15%以上。“变老”已经不再单用来形容个人人生状态,而更多的是从社会转型层面被提出。在主流舆论中,“老龄社会”已成为一个被接受多年的称谓,“未富先老”被视为当下的社会性难题之一。从社会关注看,诸多社会话题、制度变革,都与老年人有关——广场舞问题、扶不扶问题、养老金缺口、延迟退休等,都是其具体表现。

  当“还要不要尊老”作为一个不乏争议的话题出现,足以说明改变正在发生。强调尊老敬老的传统话语模式也有过时之虞,在社会的多元化观念冲击之下,其说服力越来越显得单薄,刷新和改造敬老尊老观已变得越来越现实。

  一是将泛道德化的孝敬老人导向为责任和义务上养老。老有所养是一种国家承诺,牵涉到社会发展的成果;在子女的角度,则要从传统的孝道,提升为现代意义上明确的法律赡养责任。社会应对老龄化,则不再指个体层面的孝敬义务,更表现在社会福利制度的保障上。当前,养老之于社会制度的调整压力加大。提升社会养老的质量和接纳程度,将是未来公共安全保障网络建设的一个重点方向。

  二是将尊老敬老转化为社会成员之间的对等关怀。尊老敬老不再意味着无条件的服从权威、迁就经验,比如老年权威、家长制作风,在今天已越来越受到质疑并被摒弃。即便是社会中那些受主流拥护的“著名老人”,他们受尊敬的原因往往也不是因为年龄。

  所以,敬老回到一般意义上对人的处境的关照,回到人与人之间共同关照的角度,或许更能被接受。老年人在生理特点上处于相对弱势,应该受到对等呵护。尊老敬老不是一味服从,模糊是非、迁就原则,而体现为更多的谅解和理解。传统文化中的“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其原有语境或许与现代所理解的尊老敬老含义有所隔阂,但将“老、幼”并列,都可视为是对弱者关怀和关爱的强调,与现代意义上的尊老含义可以接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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