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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兴旺:冒用身份证乱象真的无药可治吗
//m.auribault.com2015-04-22来源: 中工网—《劳动午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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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身份证是每个中国公民用于证明自己身份最基本的证件,身份证号码唯一且终身使用,在日常生活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妥善保管身份证是每个人的责任,即使再小心也难免出现丢失或被盗。专家推算,我国每年丢失、被盗的二代身份证可达数百万张。身份证丢失、被盗,给人们带来了很多麻烦。

  各地公安近日发现,不少丢失、被盗二代身份证并未自然消亡,而是被不法分子非法收集,在网络黑市公然叫卖。公安部门称,有犯罪团伙专门收二代身份证,从废品回收人员处以单价约10元的价格收集,然后以数百元单价转售,或冒开银行卡和网银后打包销售。

  从目前媒体分析的结果来看,被盗身份证因为无法技术注销,即使挂失依然可以被别有用心的人冒用,除了登记单位加强认证识别外,好像已经没有更好的治理方法了。

  事情真的是这样吗?

  有人做过一个“闯关试验”,小王拿着朱某某的身份证,来到各大银行办卡,银行柜员基本上没有核对身份证与本人是否一致,就爽快地开卡了,后来到手机营业厅和车站、宾馆,也基本上“畅通无阻”。这个“闯关试验”的成功,足以证明,各基层单位在把关方面普遍存在“形同虚设”现象,相关规定很明确,但工作人员执行起来却是敷衍了事,这就要求必须加强制度的执行力,特别是要增加把关人的责任条款,对于把关不力,没有履行核对责任的,要追究责任,如果为了追求所谓的业绩提成,故意不把关的,则要加倍处罚。可能有人会说,我们又不是孙大圣,也没有“火眼金睛”,识别出现失误在所难免。此话不是完全没道理,但如果总是眼拙,让冒充者屡屡得手,至少说明你不适合呆在把关的岗位上吧,这时考虑让你换岗换人,这也是合情合理的吧。

  所以,增加把关人的责任,有利于减少冒充者“闯关”成功的几率,但并不能完全避免冒充者的存在。要想从根本上消除冒充者持他人身份证“闯关”,还得从源头上着手想辙。

  毫无疑问,冒充者对于自己持他人身份证“闯关”是违法的事实,是心知肚明的,他们之所以要涉险“闯关”,还是抱有侥幸心理,希望牟取不法利益。那么,我们的对策就是让“闯关者”付出难以承受的代价——今后一旦发现有冒充者“闯关”,就应当给予诚信污点登记,只要事实确凿,就应该在“闯关者”的个人诚信档案里记上一笔。一次“闯关”冒险,就可能要付出终身背“黑点”的代价,这对任何企图拿别人身份证作案的人来说,都将是极大的震慑,至少让他们在“闯关”之前,得三思而后行了。

  事实上,欧美的很多国家没有自己的身份证管理制度,也就是说,很多人出门办事,压根儿没有像模像样的身份证明,签个字甚至打个电话就算数,但他们有自己的诚信档案,在升学、求职、办社保甚至申请贷款的时候,他们的个人诚信记录就成为能否取信于人的“最终依据”,因此,一次失信,很可能招来终身遗恨。正因为诚信记录是欧美公民的“第二张脸”,冒用他人身份办事这种明显的欺诈行为,一旦败露,“第二张脸”就基本上丢光了,这也是欧美公民在说话办事时不得不谨言慎行的根本原因。

  冒用他人身份证,看起来是小节行为,实际上暴露了我们这个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缺失,我们在想方设法增进下一代身份证科技含量的同时,何不趁机把社会诚信记录体系建起来,让那些希望靠欺诈牟利的人付出“毁脸”的代价,看看谁还敢铤而走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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