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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均工资之下的低收入者值得关注
叶祝颐
//m.auribault.com 2016-06-08 来源: 中工网—《辽宁职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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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3日,北京市2015年度平均工资情况公布:职工年均工资为85038元,月平均工资为7086元。北京市统计局数据显示,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111390元;私营单位年平均工资为58689元,两者差距5.2万余元。记者梳理发现,目前已有20个省份陆续发布2015年本省“平均工资”情况,北京城镇私营及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均“领跑”全国。

  数据显示,北京职工月平均工资为7086元。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更是达到9000多元。这样的工资数据比较体面。但是北京物价也高,尤其是房价让人却步。非私营单位和私营单位年平均工资相差5万多,尤其是还有更多规模以下私营单位、个体户、打零工者、自由职业者、失业者等被排除在统计范围之外,平均工资统计范围依然难言全面。

  随着经济的发展,我国职工整体工资水平有了一定提高,但真正能够涨工资的多是体制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国企特别是垄断行业高管及职工,部分具有科技含量的高新企业职工。有报道说,平安保险老总年薪数千万元,电力行业抄表工年薪10万以上,烟草行业中层干部年薪30万元,就是佐证。正如网上一个段子所言:“张家有财一千万,九个邻居穷光蛋,平均起来算一算,个个都是张百万!”如果不下力气缩小贫富差距,平均工资增长的成果被高薪阶层分享,让落在后面的人共享“被平均”的虚荣显得很滑稽。

  职工工资增长不取决于数据好看,而取决于多数人是否真正从中受益。如果民众的生活质量改善不明显,平均工资即使再高,也意义不大。

  经济学上有个著名的“木桶理论”:一只木桶盛水的多少,不取决于桶壁上最高的那块木板,而取决于桶壁上最短的那块木板。笔者担心的是,如果处于“最短木板”位置的低收入者的工资水平没有真正提高,即使平均工资再漂亮,高收入者充分享受了发展的好处,也与低收入者无关。如果不理清这些问题,简单地以平均工资审视发展成果,难免有些偏颇。

  因此,政府一方面要下力气提振经济,让广大民众获得涨工资的实惠。另一方面要深化收入分配改革,落实国企高管限薪措施,压缩“三公消费”,治理国企、机关高额隐性福利,并给民生福利增量,而不能躺在平均工资数据上沾沾自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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