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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度观察:欲破“红线”,先练内功
业界一直渴望突破200人的众筹人数上限,不妨先做好风险管控,保证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杜鑫
//m.auribault.com2015-06-16来源: 中工网—《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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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方对迅速发展的股权众筹充满期待。

  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所长姚余栋在最近的一次公开发言中称该所的研究成果“股权众筹54321方案”中的5,是要将股权众筹打造成为中国资本市场的新五板。世界银行预测,到2025年中国众筹投资有望达到460亿至500亿美元。其中,70%至80%的融资额将是股权众筹融资。此前专注于创业资讯的36氪将于6月中旬上线股权众筹平台。

  蠢蠢欲动的市场渴望突破“股权众筹54321方案”中的1,即一条“红线”:股权众筹平台不要突破目前《公司法》和《证券法》所规定的200人的众筹人数上限。据《公司法》规定,非上市公司的股东人数不能超过200人。而现行《证券法》则规定,向不特定对象或向特定对象累计超过200人发行证券,属于公开发行证券。公开发行证券,必须经国务院证券监管机构或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核准。

  业界一直在呼吁突破这条“红线”,让股权众筹“惠及更多人”。然而,在“红线”没有松动之前,股权众筹平台不妨先练内功,保证已经入场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看起来,股权众筹比平台跑路不断的P2P网贷发展的要顺利,但是最近发生的“股权众筹第一案”还是让市场隐藏的问题浮出了水面。在该案中,北京诺米多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米多)委托人人投融资88万元,用于设立有限合伙企业开办“排骨诺米多健康快时尚餐厅”合伙店。融资后,人人投却以诺米多公司承租房存违建、无房产证及租金过高为由拒绝放款。而诺米多公司则质疑有限合伙公司86人,违反了最高50人的规定。

  上述案件至少牵出了两个方面的问题:

  一方面,严格来说,股权众筹平台只是中介,不用承担风险,但是确保融资企业发布的信息准确是其职责。虽然存在融资企业隐瞒事实的可能,但是直到融资结束,才发现问题,不能不对人人投的前期审查能力表示遗憾。

  另一方面,为了规避200人的“红线”,不少股权众筹平台将所有股东打包进入一个有限合伙企业,由领投人对投资基金进行管理和项目追踪。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人最多不能超过50人,人人投操作的不规范,被诺米多抓了正着。而在上述模式下,平台上所有的投资人利益都是绑定的,以基金方式投入到创业项目,当投资人拿到一定回报之后,再共同对项目选择同进同出。这有助于维护集体投资者的利益,然而,对于单个投资者来说,退出并不容易。有分析就指出,目前股权众筹的退出途径主要有IPO退出、兼并收购退出和等待下一轮融资退出3种。在目前政策规定下,我国股权众筹平台都存在退出瓶颈。

  近期多个优质项目上线后被“疯抢”表明,只要有好项目,并不缺资金。不少股权众筹平台大呼优质项目缺少的同时,应该反思:做不好风险管控、不能保证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怎么跟线下有着丰富经验和资源的天使投资机构和风险投资机构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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