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更加有效的区域协调发展新机制,平衡区域利益,促进区域合作,优化提升各类开发区功能定位,推动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五中全会提出,健全区域协调发展体制机制。首先,要建立更加有效的区域协调发展新机制。2018年1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建立更加有效的区域协调发展新机制的意见》,就推动国家重大区域战略融合发展、健全市场一体化发展机制、健全区际利益补偿机制、完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机制等方面提出了今后一段时间的任务安排。
深化落实上述指导意见,根据我国区域发展的新趋势和任务目标,“十四五”时期区域协调发展机制应在以下方面形成新的突破。一是进一步深化“带状”联接机制。依托“一带一路”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构建“四大板块+重大区域战略”的区域发展联动机制。目前为止实施的区域重大战略,均是跨省级行政区乃至联接国内外的空间安排,强调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生态环境协同保护、经济高效分工协作、社会服务体系共建等方面,未来应进一步加强区域间的联接协作。二是逐步完善空间平衡机制。空间效率和空间平衡一直是影响中国经济地理格局的两难选择。未来要进一步克服板块之间的发展落差,释放东中西地区之间的梯度势能,优化国家经济地理格局。三是加强绿色协调发展机制。“绿色发展”是新发展理念的重要内容,将绿色化发展从理念转化为实践,需要在区域空间上有明显的印记,这就需要造就绿色的国土空间,形成绿色发展方式。
其次,构建精准的区域政策体系。未来要重点解决以下问题:一是化解区域矛盾;二是平衡区域利益,包括环境利益、民众的满意度、文化发展、社会发展、公共服务的普及等;三是促进区域合作,政府政策引导是实现区域合作、促进区域协同发展的重要力量。
再次,以国家高新区等为平台,构建区域人才体系和创新空间体系。根据我国发展经验和全球发展趋势,应以国家各类开发区为载体,完善相关政策,推动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引领区域高质量协调发展。第一,应结合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生态文明建设等重大需求,按照“国家竞争优势的重要载体、区域创新驱动发展的战略高地、科技服务经济发展的主平台”目标要求,优化提升各类开发区的功能定位。第二,应推动各类功能区由“大项目、大制造、大招商”的工业经济发展思维,向“生态化、平台化、智能化”的新经济发展思维转变;由单纯强调产业规模高速增长的工业园区发展导向,向强调产业、科技、新城融合高质量发展的科技园区发展导向转变;由“土地出让、政策优惠、招商引资”等要素驱动发展模式,向“创业、孵化、生态”等创新驱动发展模式转变;由自主探索、滚动成长的自我发展,向开放创新、跨越引领的共同发展转变。第三,在产业发展、空间布局、基础设施等方面与母城相互融合,通过与母城的优势互补,重塑有利的生产竞争环境,使各类开发区在推进城市化进程中发挥更大作用。第四,完善管理体制,借鉴国际上著名科技园区的运作经验,引导各地开发区由准行政区模式向企业化运作模式转型。
最后,重视边疆地区的发展。老少边穷地区一直是我国区域协调发展重点关注的对象,多年来政策体系不断完善深化,取得了非常显著的发展成效。但是,相对于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贫困地区,边境地区的政策体系仍有待健全,扶持方式和扶持力度也有待深化,这对我国的国土安全、国防安全是非常重要的。一是应根据不同边境地区的情况,构建安疆固土乐业的城镇体系。作为边疆区域的城镇,既是人口和产业集聚的高地,也承担着守土固边的重要责任。为了实现边疆地区的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必须系统研究城镇化的发展路径、布局规律和建设模式。二是强化边境地区的人口稳定政策。以巩固边境和国土安全为宗旨,深化实施人口稳定政策,探索人口-产业集聚和宜居环境建设的有效途径。三是加强边境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形成坚实的国防安全支撑基础。
(作者系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