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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碧水青山和谐宜居生态文明之城
——重庆环境保护创新前行
//m.auribault.com2014-03-06来源:重庆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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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守住底线

  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2014年,我市将坚定不移地推进生态红线划定工作。以禁止开发区域、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生态环境脆弱区等需要保护的区域为重点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开展生态功能区调查,制定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暂行办法,推进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环境保护全过程管理试点。

  同时制定与五大功能区域相适应的环保政策。根据重庆五大功能区域不同环境容量和资源承载能力,实施相应的环境准入政策,凸显五大功能区域的不同环境管理定位,努力实现全市资源配置最优化和整体功能最大化。

  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推动建立规划环评部门联动机制,发挥规划环评参与综合决策的作用,努力从源头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环评信息公告、环评机构信用评价、重大项目社会风险评估等环评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区域限批制度。

  强化环保“三同时”管理。实施建设项目分类规范管理,优化建设项目管理系统,健全建设项目全过程环境管理协调机制,完善建设项目环境监理制度规范,推行建设项目后督查制度。

  强化总量减排倒逼作用。全面实行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制度,全面落实工业企业环保主体责任,强制淘汰一批重污染企业和落后产能。大力支持页岩气等新兴能源项目发展,逐步优化能源结构。全面推进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减排,大力实施化学需氧量和氨氮协同减排,加强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限制污染增量,削减污染存量,实现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下降,全面完成国家下达的总量减排任务。

  治理污染

  持续改善城乡环境质量

  在2013年城乡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的基础上,我市将在2014年持续推进“环保五大行动”,加强大气、水污染防治,加强固体废物管理处置,加强综合环境治理。

  2014年,我市将以防治PM2.5为重点,积极防范和应对重污染天气。大力控制燃煤及工业废气污染,加快火电行业及水泥等非电行业脱硫、脱硝进程,深入实施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推进主城一类控制区及6个区域性中心城市城区建成无煤区。大力控制城市扬尘污染,严格执行各行业控尘规范,不断提高道路机扫率。大力控制机动车排气污染,加大黄标车限行和淘汰力度,加强油品质量检测与执法,开展冒黑烟行驶车辆专项整治,推进机动车油改气。大力控制餐饮油烟及挥发性有机物污染(VOCs),完成全市储油库、加油站和油罐车油气污染治理。

  深入推进《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项目实施。加快推进主城建成区56个湖库整治民生事项。强化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完善饮用水源标识标志设置,推动实施玉滩湖、长寿湖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和重点饮用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工程,整治水质不达标的集中式饮用水源。推进备用饮用水源工程建设。深度治理工业废水,搬迁、关闭废水污染企业,实施重点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加快推进次级河流综合整治,实施河流水域生态保护。加大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力度,推进建立污水垃圾设施运营管理长效机制。深化重金属污染整治,严防重金属污染事件发生。

  深化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危险废物转移审批、经营许可审批及进口废物管理工作。强化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设施的环境监管。

  加快推进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民生事项,完成2013年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新启动实施500个村的整治项目。制定贯彻国务院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的意见,积极开展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和清洁养殖试点。强化噪声污染专项整治,严格夜间施工许可,深化商品住宅声环境质量状况公示制度,推进道路声屏障、绿化带建设和老旧公交车淘汰更新,完善机动车禁鸣标志并加大执法力度,治理和搬迁噪声扰民企业,提高环境噪声达标区覆盖率,保持城市声环境质量达标。

  完善考核

  推动环境保护责任落实

  2014年,我市将设置各有侧重、各有特色的生态环境保护考核指标和目标任务,实施分类考核评价,促进区县党委、政府全面落实环境保护责任。

  完善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制度。积极推进环境信用体系建设,围绕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环境管理、社会监督等内容,进一步完善企业环境行为信用评价制度,加快建立环境保护“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机制,督促企业持续改进环境行为,自觉履行环保法定义务和社会责任。

  强化基础

  不断提高环境监管水平

  在环保能力建设方面,2014年,我市将完善乡镇环保机构设施设备,保障基层环保监管工作有效开展。积极推进环境监察能力标准化建设,推动全市环境应急机构及能力标准化三级达标建设,推进7个区域性应急指挥中心和8个区县污染源自动监控分中心建设,完善环境应急机构、应急救援队伍和突发环境事件风险源基础数据库,不断提升全市环境应急能力水平。加强信息能力建设,启动全市一体化的环保物联网建设,建立面向市、区县、乡镇及企业的信息化应用平台,支持环保业务数据的融合和共享,实现更加精细、准确、及时、有效的环境管理。加强核辐射监测监管能力建设,推进6大中心城市建立辐射监测分中心,推动其他区县成立辐射环境监管机构。

  开展《重庆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重庆市污染场地环境管理办法》等立法项目起草论证工作,启动《重庆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重庆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办法》立法项目前期调研工作。加大对区县环保部门执法的指导和监督,依法开展环境行政复议。

  组织开展全市水、气、声、辐射等环境质量例行监测,加强重点污染源监督、在线监测比对和污染事故应急监测。加强监测数据综合分析和主城区大气环境质量预测、预报,及时发布环境质量和污染源监测信息。组织开展水、大气污染防治等重点领域相关科学研究、技术示范,为环境管理提供技术支撑。切实推进相关研究成果应用,促进环保产业科技化、集聚化发展。

  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切实加强思想、作风、组织、业务和制度五大建设,不断提升环保队伍服务意识和行政水平。引进和培养环保重点领域尖端人才和紧缺人才,深入开展环保干部培训教育,不断增强环保队伍业务能力。

  确保安全

  切实维护群众环境权益

  2014年,我市将全面开展“四清四治”专项行动。全市范围开展“清理‘三同时’,治理违法建设;清理排污权,治理违法排污;清理风险源,治理安全隐患;清理监管点,治理监管缺位”专项行动,彻底清查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存在的问题,深入推进整改,建立“四清四治”工作台账,建立完善长效机制和环保基础数据信息动态更新机制,夯实环保工作基础。

  加强日常监管和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深入开展群众、媒体和监督机构参与的“阳光执法”,继续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定期开展区域联合执法、跨地区交叉执法,增强执法效能。强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建立完善环境犯罪移送审理、重大案件会商和督办等制度机制,形成严厉打击环境犯罪行为的强大合力。

  进一步完善事前风险防范、事中应急响应、事后损害赔偿与污染修复等各环节管理,进一步完善环境风险防范体系。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工作,强化应急处置和物资调度,按照“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到场、第一时间监测、第一时间调查、第一时间公布”五个“第一”要求搞好应急处置工作,避免全市发生重特大突发环境污染事件,最大限度降低环境风险。

  加强辐射建设项目环评、“三同时”及辐射安全许可和放射性同位素转让审批与转移备案管理。强化废旧放射源和放射性废物的收贮管理,确保依法安全处置。加强城市放射性废物库管理,确保放射性废物库安全运行。

  及时高效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认真办理、反馈各种渠道环境投诉和信访。深入开展干部下访化积案解难题办实事行动,切实解决影响群众身体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环境保护的满意度。

  实施环保“五大行动” 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大力实施“蓝天行动”。2013年修订了《重庆市主城尘污染防治办法》,实施了主城核心区黄标车限行及其提前淘汰奖励补贴政策,推进实施了800余个大气污染防治工程项目。完成262个加油站、10座储油库、185辆油罐车油气回收工作。巩固、创建180余个无煤社区、80余个基本无煤场镇、240余个扬尘控制示范工地、240余条扬尘控制示范道路。整治19家预拌混凝土搅拌站粉(扬)尘污染。创建餐饮油烟治理示范街9条。主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206天。主城以外25个区县(经开区)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为90%—100%,6个区县(经开区)为80%—90%。

  大力实施“碧水行动”。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实施效果在三峡库区流域五省市中排名第一。完成17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状况评估和638个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及调整。巩固和深化主城区22条河流污染整治。完成沿江工业企业调查和主城区8家废水污染企业环保搬迁。建成5个城市污水处理厂和63座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全市污水处理能力达到331.48万吨/日。全市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达标率达100%。长江出境断面总体保持Ⅱ类(总磷除外),4个省界出境断面水质均满足国家考核要求(Ⅲ类)。三峡库区水环境质量保持稳定,总体良好。

  大力实施“宁静行动”。在全国率先开展新建商品房居住适应性评价和声环境公示制度,全市200多个商品住宅项目进行声环境公示。加强机动车禁鸣和夜间施工噪声管理,大力开展社会生活噪声专项整治。治理32家噪声污染扰民企业,搬迁、关停16家噪声污染扰民企业。顺利推进低噪声路面、道路声屏障、降噪绿化防护带建设,更新淘汰老旧公交车710辆。创建并巩固噪声达标区59平方公里、安静居住小区53个。全市声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

  大力实施“绿地行动”。开展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保护全过程管理试点,启动生态红线划定工作。完成全市58个自然保护区范围、界线以及功能区核查工作,在全国率先建立自然保护区空间管理系统。

  大力实施“田园行动”。启动实施620个村的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形成中央引导、市级奖励、地方配套、社会辅助、农民自助的农村环境整治资金多元筹措模式。从管理体系、运行体系和保障体系三个方面积极探索建立农村环境管理新途径,确保建成设施正常运行。严格畜禽养殖区划管理,实施了121个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

  链接

  回顾2013

  狠抓环保四件大事 环保工作顺利推进

  “守底线”有成效,促进了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更紧密融合。2013年我市进一步完善了环评和“三同时”管理制度,在全国率先制定水泥行业污染物排放地方标准,提前1年半执行火电厂污染物排放国家标准,提前1年达到国家二氧化硫排放新标准,完成主要污染物排放权交易268次,为重大项目落地提供了环境容量。全市环评审批项目4942个,涉及投资5798亿元,同比增长9.3%,支持了经济社会发展。

  “治污染”有突破,生态环境质量得到持续改善。全市深入贯彻落实市政府“蓝天”、“碧水”、“宁静”、“绿地”、“田园”“五大行动”实施方案,全市生态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2013年,主城区56个湖库污染治理和2000个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被作为环保“五大行动”工作的重要内容,并被纳入22件民生实事加以重点推进。到去年年底,17个湖库已投入9300余万元同步实施整治工程。原计划启动200个连片整治项目,实际已启动实施620个项目。通过推进环保“五大行动”工作,环境质量得到进一步改善。

  “保安全”有力度,群众环境权益得到切实维护。2013年,进一步强化环境风险联防联控,深化了《涪江、嘉陵江和渠江流域环境污染及突发事件框架协议》,环保与交通管理等部门签订联动协议。全年开展环境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大督查等10余项专项整治行动,对屡查屡犯、恶意排污以及直接威胁群众健康的违法行为实施了严管重罚。开展环境综合应急演练50余次,全年受理并查处4.6万件环境投诉和信访案件。开展环保“四清四治”专项行动,璧山县完成试点工作。

  “严考核”有创新,环境资源指标权重明显提高。积极推进建立体现生态文明要求的考核评价体系,《区县经济社会发展实绩考核指标体系》中环境保护分值由3-4分增至8.5-9分,高于GDP增长考核分值。

  此外,乡镇(街道)环保机构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全市1012个乡镇(街道)中972个设立环保机构,配备专兼职环保员3000余人。环境管理更加规范,市政府先后出台《重庆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办法》、《主城区限制黄标车限行通告》等8个制度文件。积极推进生态文明单元建设,南川、酉阳建成市级生态区(县),渝北区统景镇、涪陵区大木乡等29个乡镇建成市级生态镇(乡)。

  文/陈维灯 杨丽艳 袁媛

  本版图片由市环保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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