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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是惯例,不公开是例外”才对
张东锋
//m.auribault.com 2016-04-23 来源: 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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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继去年初国务院办公厅发文要求对全国政府网站开展普查、整治“僵尸政府网站”后,北京市政府在推进政务公开过程中又准备出新招,其《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到,将进一步强化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建立健全政府网站信息内容更新机制,每周至少更新1次”。

  综观该《意见》,以量的指标强化政府网站信息更新,只是北京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众多环节之一,不过由此带出的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却是个老生常谈的话题。自上个世纪90年代末开始,几乎伴随着政务公开的推进以及互联网在国内的普及,我国一直在不断推动“政府上网”工程。2006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明确“政府网站是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在互联网上发布政务信息、提供在线服务、与公众互动交流的重要平台”,要求各级政府部门不断提升信息发布的深度和广度,“从满足公众日益增长的需求出发,增强服务意识,不断提高在线办事能力和水平”。但对相当一部分政府网站而言,执行效果并不尽如人意。

  诸如“不及时、不准确、不回应、不实用”等“僵尸政府网站”的存在,或者是那些需要量化考核来督促的政府网站,从根本上说至少存在两大问题:直观来看,就是主管者没有意识到政府网站是现代条件下信息交流与政民互动的平台,而仅仅把搭建政府网站当作一项任务,从而导致一些政府网站开通后很少更新甚至不更新;进一步看,则是缺乏对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政府职能一部分的认识。依照2008年5月1日施行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行政机关应当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换言之,除了涉及国家安全等信息,主动公开信息是政府的法律责任,而不应该看成是一种负担;否则,即使再严苛的量化考核,其管理者终究是为了完成任务,也就泯灭了政府网站存在的本意。

  就操作层面来看,一些政府网站更新不及时,可能与管理人手不足有关,特别是在基层的乡镇一级;但涉及到县市乃至以上级别的政府网站,信息更新不及时,恐怕与缺乏自信有很大关系。面对日益“挑剔”的网友,部分政府网站的管理者往往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主动“过滤”掉本应正常发布的信息。不是有政府网站因为一两张领导视察的PS照就被卷入到舆论的风口浪尖么?不是有政府网站因为领导讲话稿与别人高度雷同而遭到质疑么?归根到底,这种不自信是缺乏接受监督的自信,假如发布信息真实而仅仅是因为没有领导的现场照就PS了一张,只要加强培训下次改正即可,没有公众会揪住不放。怕就怕在把公众的批评和质疑当成了挡箭牌,结果使得本应做到的政务公开变成了形式主义,损害政府的公信力。

  在民众都能熟练上网获取信息的时代,如果一些政府网站还是“僵尸”的话,除了技术上说不过去,更重要的是会让人怀疑这些网站主管者政务公开的诚意。“公开是惯例,不公开是例外”,才是应有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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