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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官不为”的“罪与罚”
沈道远
//m.auribault.com 2016-03-11 来源: 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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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官不为,就是占着官位、握着公权力,却不干应该干的公事,无所作为。这是当前社会广泛关注的一个大问题,也是党和政府正在着力解决的大问题。对于不作为的官员来说,有必要尽早确立一个基本理念:为官不为耻为官。(3月10日《人民日报》)

  为官不为历来饱受民众诟病,今年两会,克强总理在作政府工作报告的时候,还突出强调,“坚决整肃庸政懒政怠政行为,决不允许占着位子不干事。”由此可见,上至中央领导,下至平民百姓,对于为官不为现象都是绝不容忍的。那么,官员为官不为到底犯了什么“罪”,又该受到何种“罚”呢?

  机关单位每一个职位,不管是办事窗口的服务人员,还是高坐办公室的单位“一把手”,都有相对应的工作职责。而这些职责要求最终的指向是为人民服务,也正是这个服务的成立,才会获得相应的报酬,也就是工资。可是,一些官员“为官不为”,虽然人是在了岗位上,却没有半点的付出,试问这个岗位存在的意义是什么呢?难道只是为了开个“口子”,供养这些深藏在干部队伍中的“蛀虫”?岗位就该发挥岗位的功能,就要提供这个岗位应该提供给百姓的服务,“为官不为”其实是对于自己工作岗位的一种否定。官员“在其位不谋其政”过着“尸位素餐”的日子,如此官员是典型的不劳而获的寄生虫。此乃一罪。

  一些官员担心多做多错多担责、干事得罪人惹麻烦,于是就选择尽量避事。在这种心态的作用下,官员们开始疏远工程项目,远离商人,逃避企业,于是乎,我们才会看到,“土地给了,一直闲着;钱下拨了,仍然‘趴’在账上;项目批了,迟迟未见开工”的畸形状态。机遇稍纵即逝,发展时不我待。在中国经济增速放缓,地方经济转型升级的大背景下,官员们本该立足岗位,干事创业,发奋上进,但是,令人遗憾的是,部分官员“占着位置不干事”的行为正在贻误发展良机。此乃二罪。

  为官不为者,在为民服务的时候,总是不积极不主动,办事推诿拖沓,这严重地损害了干部在群众心中的形象,严重恶化了干群之间的关系。“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民众之所以会有这样的抱怨,其实很多时候就是对官员为官不为的抗议。作为人民公仆,其宗旨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但是为官不为却背离了这一宗旨,让民众心寒。此乃三罪。

  既然官员为官不为有此三宗“罪”,那就一定要施以相应的“惩罚”。具体而言,即让为官不为者“挨板子丢帽子”。所谓“挨板子”就是要强化问责机制,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谁没有履职尽责,谁就要接受组织的严肃处理。所谓“丢帽子”即对那些因为官不为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者伤亡事故的官员,要进行撤职查办,涉嫌失职渎职触犯刑法的,还要追究其法律责任。

  为官不为是履职尽责的“老鼠屎”,是改革发展的“拦路虎”,是人民群众的“心头患”,因此,对于为官不为者,必须穷追猛打,必须坚决除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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