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遏制“福利滥发”,还得有破有立
朱昌俊
//m.auribault.com 2016-01-28 来源: 光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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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挪专款奖金“任性”发、小圈子里“送温暖”、从“国字头”单位到基层乡镇……1月21日,中纪委通报了最近一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88起案例,其中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的占比达20%,位列所有违纪行为第二位。岁末年初,此类违规行为高发。正常发福利为何屡屡异化为违规“谋福利”?如何在确保职工合理福利待遇同时,斩断“腐利”之手?(1月26日新华网)

  岁末年初,是规范福利发放的一个重要时间窗口。近年来,八项规定的执行和反腐的持续推进,使得对违规福利发放的查处一直处于高压态势。但从中纪委通报的案例来看,该现象还远未到绝迹之时。特别是去年全国共有1.05万人因违规发放福利或津补贴问题受到处理,8210人受到党政纪处分,说明对该现象的治理尚不容轻视。可以说,零容忍的查处力度,仍只是一种治标,对于福利发放的规范当前亟需进入治本阶段。

  从纪检部门通报的大多数违规发放福利案件来看,福利的滥发已经很少“明目张胆”,而多是以变相的方式和手段实现。典型如虚开公费开支然后私分,已然更具隐蔽性。这一方面说明,对于福利滥发的高压态势和查处力度已发挥作用,但另一方面,违规发放仍在真实的上演,说明既有的制度规制依然存有漏洞。

  这些花样繁多的违规发福利手段,主要表现在挪用专款,虚列开支,巧立名目,违规报销,甚至是“圈子”共享,利益输送。如果抛开滥发福利这一点来看,这些违规操作其实并没有多少特殊之处。说到底,不过仍是源自一般性的行政病灶,比如报销程序不严,专款专用的监督不够,这些都令一些单位能够并不难的实现“领导吃肉,员工喝汤”的“腐利”。退一步来说,这些日常性的制度漏洞,既可以在特定节点被用来进行违规的福利发放,也同样可以成为个别人“中饱私囊”的手段。就此而言,违规福利的滥发,其实还是要回到权力监督的根子上来,一些“常规性”的程序问题不解决,“腐利”总能找到“合理”的变现途径。

  八项规定执行纵深推进的背景下,如果说滥发福利是一种不折不扣的腐利,理应杜绝。那么,对于个别执行者借反腐之名拿掉应有的职工福利的现象,也同样应该予以警惕。2014年即有媒体报道,一些单位中秋节的二斤简装月饼没了,甚至妇女节女职工的体检也没了。还有民众反映,因为单位领导干部要节俭过春节,基层职工特别是低收入群体的年终福利,也被“名正言顺”地不发了。这无疑是对八项规定执行和反腐初衷的扭曲。而滥发“腐利”与一刀切的拿掉福利,看似是两个极端,其实不过是当前职工福利制度欠缺稳定和低透明度的一体两面而已。

  福利滥发多是由单位一把手“拍板”完成,而“一概不发”在大多数情况下也同样必须是领导说了算。发腐利与不发福利的共同衍生路径,深刻的体现了当前职工福利发放的“个人色彩”太重,而制度化、标准化有亏。因此,借助反腐与工资改革之机,探索建立稳定化、透明化的福利发放制度,让职工正常福利不再受行政权力个人偏好的左右,无疑迫在眉睫。

  变相滥发福利所钻的报销手续不严、“小金库”等制度空子,当尽早破除;而透明化的福利制度也当尽快“立”起来——双管齐下,给福利与腐利划好明确的界限,并建立制度性防火墙。只有当福利发放回到透明的制度语境下,滥发与“短斤少两”现象,以及由此带来的争议,才可能得以真正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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