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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治校园欺凌的组合拳需先发制人
黄齐超
//m.auribault.com 2016-11-14 来源: 未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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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群殴、辱骂、拍裸照、持刀威胁……近年来,校园欺凌事件频发,备受社会关注。针对这一现象,继今年5月国务院部署校园欺凌专项治理之后,近期,官方再度向这一现象“亮剑”,这次参与部门之多,整治措施之严,颇受舆论关注。

  最近几年关于学生暴力的恶性事件屡现报端,校园暴力呈现频率增加、结果恶化、涉事人员低龄化等趋势, 防治校园欺凌、校园暴力的“套餐”一再加码。11月11日,教育部公布了联合其他八部委印发的《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要求加强教育预防、依法惩戒和综合治理,切实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事件的发生。

  显然,这次教育部会同公、检、法、司等九部委的“指导意见”是防治校园暴力的升级“套餐”。如今,校园暴力的诱因及恶劣影响不再单纯地局限于校园,它已经成为一颗需要全社会关注并合力来铲除的毒瘤,需要多个部门鼎力配合,共同预防和治理。多个部门的介入,各司其职,填补了之前单一靠学校教育预防校园暴力的空白,可以从家庭教育、法律威慑、司法干预、受害人心理健康辅导等多个角度丰富治理校园欺凌的手段。如果各个部门的配合不再是停留在书面上的“计划措施”,而是采取具体行动且能先发制人,那么,这套组合拳还是蛮令人期待的。

  防治校园暴力的落脚点应当在“防”上,而不是“治”,恶劣的后果已经形成,事后的惩戒与追责也无法避免负面影响的延展。既然其他部门的加入成为这次治理的一个新亮点,那么,他们该如何配合教育部门呢?在笔者看来,防治校园欺凌的组合拳需要先发制人,也就是说,各个部门的“措施”不仅要不折不扣地落实,还应当有超前意识,重点在“防”。比如公安部要求基层单位为辖区初中学校做法制讲座,建立校警制度,选派民警为法治副校长等。

  再比如,法院、检察院、司法局等部门为配合学校防治校园暴力,往往会采取让学生观看法治教育影视片、组织模拟法庭、旁听司法审判,这些都是非常好的手段,能起到一定的震慑和预防作用。不过,这些有效的措施应积极地在事前实施,而不能是事后补救。事实上,只要代表国家法律威严的公、检、法、司,以及负责救助的民政和心理疏导妇联部门能多到学校走动走动,多关注学校周边的事态,多给学生做专题报告、阐述法律知识,多给问题学生谈心交流,就可以对学校的预防暴力犯罪教育起到较好的推动作用。

  一次的专项治理未必能立竿见影,特别针对校园暴力的这样的顽疾,更需要建立长效机制。不过,专项治理也要为以后的长效机制做好铺垫。九部门联合亮剑,形成合力,打出一套组合拳,志在对校园欺凌、校园暴力说“不”,这样的力度和决心还是让人颇为期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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