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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大学为何成了“打不死的小强”?
舒 锐
//m.auribault.com 2016-05-23 来源: 光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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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距高考还有半个月,民间机构上大学网“再次公布了第五批”中国虚假大学警示榜“,73所虚假大学被曝光。自2013年以来,该机构已累计公布5批共400多所虚假大学。(西安晚报5月23日)

  虚假大学是指未经教育部门审批,没有办学资质而私自招生办学并颁发假文凭的“学校”。这些“大学”往往并没有场地、设施、师资力量,只有网站、电话以及一帮假文凭炮制者。相关黑名单已经历经多年、发布多次,虚假大学却似乎并没有得以减少反而有增多迹象,甚至有个别被曝光多年的虚假大学至今仍然能在网络上查到其“官网”,还有一些虚假大学则是换个名字、换个网页,“重新上市”,继续从事造假行当。一时间,虚假大学反复成了“打不死的小强”。

  实际上,每所虚假大学背后都有着不少误入歧途者,它们主要有两类生源,一类是家长、学生被虚假承诺所骗,误以为真的可以花钱买真文凭;更多的恐怕则是家长与学生明知道大学与文凭都是虚假的,仍然存在侥幸心理。无论属于哪类学生,“就读者”都不仅浪费了金钱与精力,更可能给未来埋下风险隐患与人生污点。

  假文凭上学信网一查便知,即便侥幸逃过面试审核,只要用人单位随时发现,都可以对使用者进行依法解聘,甚至要求赔偿。这将使“就读者”的未来长期处于惶惶不安、岌岌可危之中,增加社会不稳定因素。

  可见,对于虚假大学,显然不能止于曝光,我们有必要放到拯救孩子们未来的高度进行打击与取缔。事实上,目前,虚假大学确实存在投诉举报率低、执法权限不明、违法成本低等问题。要解决这些问题,就要对虚假大学的违法性进行认定并厘清各相关机关责任,通过综合执法与治理,消除虚假大学的生存土壤并切断其违法产业链。

  这些所谓“学校”并未登记在册,似乎不属于教育部门的监管范围,然而,我们也须看到,这些年的“虚假大学名单”均由民间发布,这不仅可能存在“误伤”,也难免有所遗漏。教育部门有必要改变对虚假大学作壁上观的消极态度,充分利用好自身信息优势,制定出更为准确、详尽的“虚假大学名单”并实时更新,及早向社会各界发出预警,增加虚假辨识度,让假文凭毫无用武之地,真正变成废纸一张,进而使虚假大学逐渐失去市场。

  此外,虚假大学均存在无证经营、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对之查处为工商部门的职责;而多数假大学都建有虚假校园网站并发布虚假信息,严控域名注册、及时封杀网站、切断信息链接的职责则属于网信部门;工信部门也有必要就虚假网站显示通联方式要求电信运营商拒绝对之服务并强制停机。

  对于公安机关而言,只要有人举报该类诈骗行为,就须启动并推动刑事追责程序。对于法院而言,当学生或家长对收款者进行起诉讨要学费,就须在查清事实基础上支持相关诉求。由于虚假大学涉及多重执法,就容易陷入九龙治水的尴尬境地,各责任部门在严守自身的同时,更要加强部门沟通与信息共享,虚假大学频现的城市政府也有必要定期展开联合执法,莫让虚假大学成为负面城市名片,长期玷污城市形象并侵蚀社会诚信。

  最后,虚假大学伪造“纯属虚构”的高等学校学历、公章的行为是否属于伪造高等学校学历、公章的违法犯罪行为,在司法实践中一直存在争议。实际上,相关行为侵犯的是社会诚信与公众对社会的合理信赖,在社会诚信度不高、普通民众辨识能力不强的现实语境下,有必要通过立法明确其行为违法性并施以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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