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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消费应有清明的理性
滕朝阳
//m.auribault.com 2016-02-16 来源: 羊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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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一名自称来自江苏常州的网友发微博说,春节去哈尔滨过年,在一家叫“北岸野生鱼村”的饭店吃鱼被宰上万元。该网友反映,贵倒也罢了,店家还乱写鱼的斤两,明明吃了10斤4两,买单时却成了14斤4两(注:指每斤398元的鳇鱼),与店家理论,店家打人,打了110也不管用,最后被迫结账。

  店家“如此”行为当然令人愤慨,这样的消息在节后上班第一天刷爆了网络并不奇怪。然而,涉事饭店自称当时值班的经理回应说,这名顾客所说的情况“不属实”,“他根本就没花1万多元。最后我们给他打了七折,他实际付款7200元”,还称“这批游客不但酒后赖账,还动手打人”,“当着警察的面,客人表示这样处理很合理,离开之前,其中三位还和老板互相留了电话”。

  剧情似乎有逆转的迹象,但会不会真正发生逆转,还有待当地联合调查组的结论,结论出来之前说三道四,都不免有“拉偏架”的风险。当然,如果有人坚定认为当地行政执法部门和当地涉事饭店肯定穿一条裤子,调查结论也不可信,如此质疑一切,那就没什么可说了。

  涉事饭店有监控录像,鉴定监控录像的真实性不难,而且据称出警民警当时携带的执法记录仪,清晰完整地记录了当时的状况,那么了解所谓打人真相并不难。顾客出具的消费10302元的结账清单与饭店出具的消费7200元的结账清单,并不难鉴定真伪,那么了解所谓被宰上万元的真相也不难。难的似乎是目前联合调查组无法联系到这名发帖的顾客,调查因而暂时陷入僵局。

  饭店明码标价,是声称被宰的顾客也承认的,不易弄明白的是鳇鱼斤两的真相。近400元一斤的鳇鱼,若饭店硬要多收4斤的钱,当然欺人太甚。不过,对于如此价昂的食物,理性的消费者实在也有注意的义务。如今一般的小饭馆,在点菜之后都会将菜单明细递交顾客,如果顾客发现了问题就应当场交涉。假如名贵的鱼吃得只剩下一堆骨头,再来辩论斤两问题,除非搞一次专业的还原实验,否则就不易说清了。再说,若店家存心坑人,给你看的明明是活鱼,烹制的也可能是另一条死去不久的鱼;你看到秤上的鱼明明是12斤,端上桌的却可能只有10斤。莫非你还能为了吃个饭,就全程目睹一条鱼从生到熟的过程?

  涉事饭店称“当着警察的面,客人表示这样处理很合理”,这话是否属实,自然还需要查证。若从常理上来分析,似乎不应太偏离事实。既然大过年的双方都不愿意去警察局,那么就必须有一个彼此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遭遇近1600元的“被宰”(如果顾客提供的结账清单属实),结果换得3100多元的“优惠”(如果饭店提供的结账清单属实),那么“客人表示这样处理很合理”就不应在情理之外。如果“客人表示这样处理很合理”是符合实际的,那么事后再以上述形式和内容诉诸公共空间,就不能称之为理性。

  至于因为一起或几起旅游消费纠纷就上升为地域攻击,只能称之为非理性了。贵乡其实未必便是净土,只不过阁下仗着地熟、人熟、情况熟,又会说家乡话,自不易上当受骗,甚或有过被宰的经历,为着爱惜故乡名誉以及自己面子的缘故,也只好打落门牙往肚子里咽了。无良商家必须整治,旅游环境必须净化,消费者也应培养清明的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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