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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社会抚养费难道就是为了养人收费?
光明网评论员
//m.auribault.com 2016-04-22 来源: 光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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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日(4月21日)有媒体报道,江西某乡镇2013年一份社会抚养费支出明细让人惊讶。该乡镇当年征收社会抚养费107.10万元,10%上缴县计生委,剩下96.39万元全部自行支配,其中,劳务费42.27万元,包括乡村两级分成、给公安的拨款、村干部的信息费、计生执法队员工资等。再就是津贴奖金16.56万元,包括计生干部和乡干部的津贴奖金。还有招待费10.20万元等。

  明细在手,啥也别说了,眼泪哗哗的。这些从超生户手中强行弄来的钱,没有进入国库,也没有纳入地方财政,更没有用于奖补守法民众。钱都去哪儿了?原来九成都被乡镇计生部门自行花掉了,而剩下上交县计生部门的那一成,没准儿也是同样的用途……

  社会抚养费都干啥去了,以前公众并不知情,至多不过是停留在猜测上,并不了解真实去向。而相关部门也信誓旦旦地表示,都上交了,并未截留、挪用云云。此番账单的公开,终于让人们对此有了真切的认知,这些基层计生干部可真敢造呀。近百万的社会抚养费,就这样被他们以自养、养人,以及润滑关系的名义发下去了。

  收钱的时候理直气壮,甚至还会动用强制手段。极端的时候,基层计生组织强征社会抚养费时,大搞“捆绑式收费”,甚至引发社会悲剧。据媒体报道,2013年7月,四川泸州16岁少女蔡艳琼因家贫缴不起超生社会抚养费,无户籍无法参加中考,喝农药自杀;2014年3月3日,黔西南州兴义市农民王光荣因交不起22500元“超生罚款”在家中割腕自杀。而花钱的时候,同样排场很大,肆无忌惮,不仅将绝大部分费用自行处置,而且凡是与此项工作沾点边儿的各色人等与机构组织,均可以利益均沾。

  类似情形也并非个例。据报道,国家审计署2013年9月公布的全国9省45个县社会抚养费审计报告显示,从2009年到2012年间,这45县向征收单位和计生部门违规拨付的社会抚养费,总金额约达16.27亿元,约占总征收额的60%.同时,45县未按规定上缴国库的社会抚养费金额,不少于31941.65万元。

  凡此种种,人们不禁会问,一旦征收社会抚养费的意义演变为养人收费,则这样的收费行为究竟意义何在?

  有鉴于此,一方面,必须严格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征收程序,并扩大征收管理透明度,比如,必须严格落实收支两条线,确保全额上缴国库。对于计生部门确定过高的返还比例、擅自挪用资金、违规下达征收任务等等乱象,予以严厉惩治。这其中,最迫切的问题是,要向社会公开收支情况与具体去向,接受公众监督。

  另一方面,随着二孩政策的放开,也应该将社会抚养费的存废问题提上议事日程。一定要搞清楚,收费究竟是为了什么,抚养费到底抚养了谁?

  今年年初,有报道称, 2014年底即向全国公开征求意见的《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条例(送审稿)》,目前仍在做最后协商修改,何时公布还未可知。但无论如何,各地社会抚养费收入锐减、以及实现收支两条线管理等将是大势所趋。

  毕竟,如此滥权行为,不仅大大加剧了基层社会矛盾,损害了政府的权威和公信力,也会因为征收机构的逐利驱动,而滋生诸如“放水养鱼”,鼓励超生等等乱象,反而不利于计划生育政策的正常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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