厘清“强行变道”背后的路权之争
应飞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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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3-28
来源: 中工网—《吉林工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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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起因机动车强行变道引发的车祸持续引起关注。在这起发生在广东东莞的交通事故中,前车因强行变道被后车撞翻,当地警方认定:事故主要缘于前车违反规定强行变道,前车司机对事故负全责,后车司机唐某因无证据显示有恶意行为,不承担责任。经媒体报道后,这一认定迅速引起热议,很多人质疑:符合法理就一定对吗?
驾车上道,遭遇强行变道,这种现象很普遍,很多人都曾经历过。一种观点认为,当遭遇强行变道时,后车只能把稳方向盘、踩刹车,“能踩到什么程度踩到什么程度”。也有人认为,这种情况下,后车司机不能减速或刹车,因为会造成再后面的车追尾。就责任的认定,交警部门已依法做出结论,而我们需要进一步讨论的是:应该如何对待路权?当路权拥有者正常行驶,而其他车辆强行攫取其路权时,是否必须让出路权?
有一种观点认为,“被撞翻的司机虽然违法,但令人同情。后面的司机心灵丑陋,行为可恶。”持这一言论者,没有看到路权规则在保障交通安全方面的重要性,以及事件中前车极其恶劣的攫取他人路权的行为,这和“善恶”“心灵”无关。恰恰相反,文明有序的交通,正是建立在对规则的遵守之上。
路权作为一种权利,并不是绝对的,在可以避免或减轻事故发生时,让出路权是必要的。但现实情况是,现代城市中车多路少,道路资源紧张,较多情形下,开车时保持正常车距已经成为奢望,如果正常行驶者为避免眼前事故而采取紧急措施,会把自己或他人置于不利境地,产生更严重的事故,如后续车辆的连环车祸。在此情形下,是否让出路权的选择权,应该赋予路权的拥有者。
对全社会而言,在养成文明驾驶习惯、促进“车轮上的文明”方面,应该更倚重规则意识,而非界限模糊的所谓“道德”,因为这在瞬息万变的公路上可能导致非常严重的后果。在这个意义上,道路安全,人人有责。
编辑: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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