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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治欠薪,亟需“两手硬”“两头堵”
韩睿
//m.auribault.com 2015-12-31 来源: 中工网—《劳动午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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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薪是一个老问题,大顽症,虽然年年治,但却年年复发。这里,既有老板的无良与黑心,也有治理的短板,而且治理的力度不够,治理的方法不对,必然事倍功半,按下葫芦浮起瓢。

  临近春节是欠薪违法行为高发期,为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惩处欠薪违法犯罪的责任人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9日公布了一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例。这10起案例分别是吉旺闽、石新忠 、罗代兵、周大飞、刘启岗、项沈、刘朝龙、朱洪礼、徐高平/李伟忠、冯玉存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12月29日新华网)

  年头岁尾,人社部将10宗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犯罪人员公开曝光,既是常态,今年就曝光了多批,更是高招,白纸(屏)黑字昭告天下;既对农民工有效保护,也有力震慑欠薪犯罪,让欠薪老赖,面对高压,心有忌惮。

  分析起来,这10起案例具有如下特点:其一,数额较大,最少的拖欠14名职工98859元,最多的拖欠84名职工564196.26元;其二,性质恶劣,有6位“卷包烩”,逃匿或失联,人间蒸发;其三,拒不支付,最终诉诸公堂,被依法处罚并治罪。

  11人10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可以说臭名昭著,是典型的恶意欠薪犯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第二款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据此,这些恶意欠薪者付出了沉重代价,最重的或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或被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9万元;最轻的也被判处拘役2个月,缓刑3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10宗恶意欠薪案,广东、浙江各两例,福建、河南、安徽、四川、江西、上海各一例。在全国欠薪犯罪多发高发的今天,说明这八个省市动了真格,而没有列入十大欠薪案例的省市自治区,当然有既对欠薪行为治理得好的,从源头抓起,从制度抓起,减少并防止了恶意欠薪行为;也有治理得差的,恶意欠薪高发却很少有人获罪。说到底,这里有懒政,更有渎职失职。

  欠薪是一个老问题,大顽症,虽然年年治,但却年年复发。这里,既有老板的无良与黑心,也有治理的短板,而且治理的力度不够,治理的方法不对,必然事倍功半,按下葫芦浮起瓢。久而久之,有些部门虚与委蛇,不动真格,有些老赖既黑且恶,变本加厉。就上述曝光的案例来看,恶意欠薪了,最重的刑罚,也不过获刑一年半,受罚9万元,量刑偏轻处罚过低,这要是没被逮住呢,岂不大赚?

  我以为,欠薪治本之策,既要“两手硬”,也需“两头堵”:一方面手腕硬,堵退路,坚决打击欠薪行为,严惩恶意欠薪犯罪,发现一起惩处一起,让人不敢欠,欠了就会吃不了兜着走;一方面手段硬,堵源头,比如建立工资保证金,从农民工入场即建档立册,签订合同,并按月发薪,日清月结,让人无法欠,欠了就停工,就关门。如此惩前毖后,且法网恢恢,看谁还敢玩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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