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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快评”之十二
中工时评:努力把慈善的好事办好
王宪
//m.auribault.com 2016-03-08 来源: 中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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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针对人民日报、人民网、人民日报客户端记者关于即将提请审议的慈善法“有人认为好像分量不够,这样安排是有别的考虑”的提问,在3月4日举行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发布会上,发言人傅莹作了“慈善法分量是很重的”的肯定答复。她进一步说,不要低估这部法律的重要性。我们需要有这么一部法律,构建一个更加规范的环境,让捐赠者能够得到更好的保障,能够得到尊重,让求助的人能够有章可循,尤其是让欺诈行为受到惩处,能够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得到更好的弘扬。

  记者的质疑似乎不无道理,以往人大审议的法律都事关国家大政方针,慈善就是捐款那点事,好像无关宏旨。但是,发言人给予《慈善法》重要性的充分肯定,特别耐人寻味。

  或许,正是一个时期以来,善行没有得到充分弘扬,社会才缺少公平正义。

  低收入是中国民众不堪回首的记忆,经历过短缺经济时代的人们更是深感不寒而栗。温饱对他们而言曾经是奢侈,“自己穷得像叫花子,怎么接济别人”的惯性思维使他们认为天生与慈善无缘,这或许是中国慈善不张的先天原因。但是,如今生活富足了,占小便宜的思维却没有改变,甚至某些人的贪腐行为也能找到心理不平衡的说辞,这一现状不能不说与全民族缺少慈善意识有些许关系。

  其实,慈善与穷富没有关系,穷人行善往往比富人更慷慨。根据美国劳工统计局的数据,2007年美国最贫穷的20%的人捐出自己收入的4.3%,而最富的20%的人仅捐出其收入的2.1%。穷人平均收入10531美元,捐出453美元;富人平均收入158388美元,仅捐出3326美元。

  中国2015年国内生产总值达到67.7万亿元,经济总量最小的西藏、青海、宁夏、海南相加,仅有1万亿元,占GDP不足2%。然而,慈善捐赠的1000亿元,仅占GDP不足0.2%。两相对比,中国的慈善事业还有较大提升空间,这也是发言人“增长还是相当快的”语带嗫嚅的原因。如果公益活动在中国创造的价值达到或接近发达慈善国家的水平,中国GDP增幅重新达到两位数将毫无悬念。

  慈善不仅是钱的事,当慈善深入人心并成为人们生活的一部分,很难想象还会有更多恶行。贫穷和困难群体得到施救,在一定程度上将促进社会矛盾缓解,增强社会凝聚力。在当前转型期,慈善既能发挥社会稳定器的功效,更能承担提升社会文明和凝聚公民道德的积极功效。所以,“国家采取措施弘扬慈善文化,培育公民慈善意识”是建设和谐社会的应有之义。

  影响国人慈善捐赠与不恰当的宣传不无关系。《慈善法(草案)》第九十五条规定“慈善组织开展慈善活动,对为慈善事业发展做出贡献的自然人,其本人或者家庭遇到困难的,应当予以优先帮助”就摒弃了空洞的说教,是一种进步。

  影响国人慈善捐赠的除了观念之外,还有诈捐骗捐的不和谐音,使做善事还面临上当受骗的危险。郭美美事件发生的当年,红十字会收到的捐赠大幅度下降。“通过这部法律的实施,能够更好地提高全社会的慈善意识,让更多的人参与其中”,而不是相反。

  中国人自古就有乐善好施的美德,我们努力把慈善这件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好事办好,国家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文明程度必将得到大幅提升。

  (本栏目文章系中工网原创,网媒转载务必注明来源“中工网”,平面媒体如转载须经本网授权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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