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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查并严肃追究领导责任 根治“带病提拔”
尹传刚
//m.auribault.com 2016-09-02 来源: 深圳特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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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以贤兴,政以才治,为政之要,惟在用人。”选什么人,用什么人,关乎党的事业发展,责任重于泰山。

  因此,选拔干部一定得出于公心,选贤任能。但在实践中,有些干部在进入新的岗位或被提拔到更高一级职务前,本身就存在着一定问题,不仅没有得到纠正和处理,反而还高升了。如此“带病提拔”不仅破坏制度效力、影响治理水平,更会侵蚀公众信心、社会信任。从目前被查处的腐败官员来看,不少是“带病提拔”的,甚至在从政路上一路“带病提拔”。

  “带病提拔”为何时有发生?除了被提拔者善于伪装掩盖,更根本的原因是干部选拔任用权力没有被真正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更糟糕的是,即使“带病提拔”者东窗事发了,那些领导不力、把关不严、考察不准、核查不认真,甚至故意隐瞒、执意提拔的责任人也很少被追究责任。

  要防止“带病提拔”,倒查并严肃追究领导责任是一个重要方面。这也正是中共中央办公厅日前发布的《意见》突出强调的一点。《意见》规定凡因干部“带病提拔”造成恶劣影响的,要首先追究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的责任。这限制了“一把手”在干部选拔任用方面的随意性和任意性,在相当程度上能够遏制“带病提拔”现象。

  根治“带病提拔”等吏治腐败,必须时刻锁定权力监督,在依法、民主、公开的程序平台上,进行干部选拔任用,如此,选人用人的风气方能进一步清朗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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