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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思清话】“临时抱佛脚”还需要表扬吗?
张伟杰
//m.auribault.com 2016-05-28 来源: 中工网—《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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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工地夜里不可以随意施工,那何来考试期间的禁令一说?如果工地夜里本可以随意施工,那执法部门仅仅因为有人要考试就把人家的“合法施工”给禁了,法律依据何在?

  即将到来的6月,家住工地旁边的人们有望迎来一段“晚安”的日子。多地建委日前发布消息称,为保证高考、中考的顺利进行,给广大考生考试创造一个良好的安静环境,将从6月1日起禁止工地夜间施工……

  乍看这些禁令,心里难免涌起一些暖意:你看,执法部门还是很人性化的嘛,知道考生和家长不容易,在这样重要的节点加强执法力度,保证考生安静复习和休息的环境。当真“暖执法”一枚!

  可细想想,总觉得哪里不对劲。

  难道除了高考、中考期间,那些工地夜里就可以随意施工吗?需要安静学习和休息的考生以及普通居民就可以随意打扰吗?如果工地夜里不可以随意施工,那何来考试期间的禁令一说?

  如果工地夜里本可以随意施工,那执法部门仅仅因为有人要考试就把人家的“合法施工”给禁了,法律依据何在?说好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咋到了考试期间考生就能“高人一等”,工地施工说禁就禁?

  我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规定,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

  由此可见,一般性工地夜间施工本就被法律所禁止,查处夜间施工违法行为也属执法机关分内之事。那些发布禁令的地方建委,不知是不知道相关规定,还是根本就懒怠惯了,把法律规定的职责当成了自己的额外工作,不干是正常,干了反而成了“成绩”,“6月严查”的“临时抱佛脚”竟然成了新闻?

  事实上,把分内事当成自己“功劳”的执法者还真不少。

  年底“清欠”恐怕就是典型例子。平时建筑工地几十甚至几百人干活,要动静有动静,要规模有规模,可工人们是否按期拿到工资却是某些“有关部门”所没想到也看不见的。待到年底农民工闹将起来时,一些执法者方才如梦初醒般开始“严格执法”,于是有了几乎每年必有的“清欠专项行动”。

  这样的清欠大多都颇有成效,往往能为农民工们“追回”动辄百万计甚至千万计的欠薪,当真是成绩很好、功劳很大。

  可每每看到一张张数钱农民工的笑脸时,一些疑问挥之不去:是谁平时疏于监管,让本该每月发放的工资成了“年薪”的呢?确保工资的发放不是那些“有关部门”的分内之事吗?当欠薪被要回时,怎么就成了值得大书特书的成绩?

  今年被曝光的一起讨薪案件很能说明问题。

  2016年春节过后,在东北某省的一个项目工地里,160名农民工讨薪无门。从2015年11月开始,他们就到区政府、劳动保障和住建等部门上访,但问题一直没解决。据报道,他们参与建设的工程是一项没有任何手续的“四无”违法项目,工程违法施工半年多,没有得到任何有效监管。就是这项“四无”违法项目,还作为重要工程被写入2011年、2012年当地区政府工作报告。

  如此“重要”的工程, 却是“四无”违法项目;一项写入政府工作报告的“重要”工程,在毫无监管的情况下匆匆上马,最终成了违规项目。

  假如某天这160位农民工拿到了工资,那为他们讨薪的执法者们值得表扬吗?

  农民工每天都需要花钱,并非到了年底才用得上工资,就像考生们日日都需要安静的环境,也并非是到了考试期间,安静才显得那么重要。可为何天天都该认真执法的“有关部门”偏偏选择一阵一阵地“严格执法”呢?这样的思维或许到了该认真改改的时候了。要不,不光群众会到法院起诉“不作为”,即便是各级监督机关也盯着呢,最近各地频频被曝光的“为官不为”案例就是警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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