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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照也要讲求意义
丁建庭
//m.auribault.com 2016-04-26 来源: 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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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相机和智能手机的普及,人们越来越习惯用照片记录生活。不过,这一现象特别是那些不看时机、不分场合的拍照行为,也引起了不少争议。中国国家博物馆副馆长陈履生日前在一档教育类节目《开讲啦》中,直言“我感觉在博物馆,拍照的都很傻”“你拍的像素也好,清晰度也好,都不如我们官网上的图片,你到官网上下载就可以”。

  在博物馆拍照都很傻吗?当然不是,陈馆长显然犯了以偏概全的常识性错误,而且一语不慎把自己也搁进其中,因为网友在陈馆长的微博中发现,其至少曾在两家博物馆拍过照,一家是波哥大黄金博物馆,一家是巴黎罗丹博物馆。不过,尽管陈馆长的说法带有逻辑漏洞,我们也确有必要重新思考拍照的意义。拍照是为了记录,但又不仅仅是为了记录,在记录之外往往还有许多更重要的事情要做,比如学习和感受拍摄对象,了解当地文明礼仪和习惯,遵守社会公德和法律,等等。如果只是单纯记录,人为忽略了拍照行为背后的意义,那么即使不是“很傻”,有时也会暴露文化上的肤浅和文明上的落后。

  就拿博物馆拍照来说,一则确如陈馆长所说,在博物馆拍照,无论是像素还是清晰度,都不如去官网下图;二则不能把时间都花费在拍照上面,否则就偏离了在博物馆“参观学习”这一根本目的。如若分不清主次,混同了工具和目的,那么拍照还有什么意义?类似的现象并不鲜见,君不见一些人的旅游过程就是“一刻都不停歇的拍照”,一些人吃饭的首要任务就是“拍照发朋友圈”。这种自娱自乐式拍照,并没有影响到他人,而且属于外人无权干涉的私人事务,但总感觉这种行为缺少点什么。在我看来,如果一个人连拍摄对象都搞不清楚,或者把时间都花在拍照上,难免会让人感觉到肤浅。用网络流行语来说,有点太Low了!

  实际上,自娱自乐式拍照还不算最Low,还有三种拍照现象有过之无不及。一种是不遵守文明礼仪和习惯。最常见的是在已经标明“禁止拍照”的场合,仍然我行我素随意拍摄,尤其是一些宗教场所和当事人不同意公开的场所。一种是违反社会公德和法律。前不久的两则新闻生动诠释了这一点:一则是“女生遭偷拍要求删除被拒:太美不能删”;一则是“广东消防怒斥火灾拍摄者:比灾难更可怕的是人心”。还有一种就是弄虚作假。拍摄的照片大多时候是真的,偶尔也有PS的,但照片要说明的事情是假的。这种情况常见于一些善于“作秀”的人身上,还可以从一些新闻事件中找到佐证。例如:“贫困生被要求持‘补贴’微笑拍照后 学校立刻收回”,“安徽宁国民政局发布领导看望老人PS图片”;等等。从这些拍照行为中,根本看不出有任何正面意义,相反还将无知和丑陋的一面充分展露出来。

  拍照作为一种记录手段,在社会生活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特别是在重视“有图有真相”的舆论环境中。但我们也必须清楚手段不是目的,拍照也要讲求意义。去博物馆,参观学习才是最重要的;去旅游,放松身心、增长见识才有意义;面对一场大火,伸手救援是第一位的;下乡“送温暖”,钱物真正送到贫困者手中才有价值。无论何时何地,拍照这种行为都不能喧宾夺主,更不能李代桃僵,向公众提供“有图假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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