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中工网评论频道科教-正文
王传涛:空中建操场 划拨教育用地咋这么难
//m.auribault.com2014-09-03来源: 检察日报
分享到:更多

  9月1日,浙江省天台县赤城街道第二小学的房顶200米环形跑道正式启用,该跑道能满足36个班级1600名到1800名学生的正常教学活动。在楼顶建跑道,这一做法在中国尚属首例。该设计方案代表中国参加了“第14届威尼斯国际建筑双年展”(9月2日中国新闻网)。

  说浙江建了“中国首个空中操场”,许多城市的网友与市民不答应。在一些地皮比金子还贵的大城市的网友,纷纷献上了自己城市的“空中操场”。看来,在应对学校操场用地匮乏的问题上,各地的中小学早已是让设计单位绞尽了脑汁。智慧,也便这样产生了。不过,这种智慧却越来越像是一种“被逼的智慧”,实际上,这种智慧本就不应该存在。

  设计上的智慧,可以“为国争光”;将此设计方案拿到“第14届威尼斯国际建筑双年展”去展示,想必会赢得一些美誉。然而,不能否认的是,这座建有“空中操场”的小学,背后其实是“一座学校一座楼”的尴尬现实。“空中操场”的出现,只是教育用地规划捉襟见肘的表现。在我国,一个很大的问题是,在土地出让金作为财政最主要的来源的当下,地方政府对于教育用地的规划,总是习惯让位于商业用地出让。

  各地都有《普通中小学校办学条件标准》,其中明确了“学校建设用地”尤其是“体育场地标准”。以山东省为例,在《山东省普通小学办学条件标准》中,笔者查阅到这样的条款:“体育用地应满足相应学校所需田径场、篮球、乒乓球、体育器械等运动所需用地,以及课间操和课外活动场地所需用地。”以一个拥有24个班级的中学为例,标准中明确了“不少于10893平米的体育用地面积”。依此来算,这所小学的体育用地面积,是不是达到当地的办学条件了呢?如果没有达到,当地政府是不是想想办法解决呢?

  教育用地从何而来?答案当然是政府对于城镇国有土地的划拨。2001年颁布的《土地划拨目录》中明确了非营利性教育设施用地包括学校教学、办公、实验、科研及校内文化体育设施属于划拨类别。然而,现实却总是不给力,不用说给学校划拨土地了,一些地方政府甚至常常动员学校外迁。在一些人看来,“出让”的魅力永远大于“划拨”。尤其在靠近学校的地界,都会是“学区房”的土地来源,地价自然会比其他地界高出不少。在北京某小学附近,甚至出现过一平米35万元的天价。在一些二、三线城市,学校周边的土地同样也是高于其他小区。如此一来,地方政府也就更不愿意把这样的肥肉无偿送给学校了。

  浙江此小学建在楼顶上的操场是不是“中国首个空中操场”,其实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它折射出一个现实:在一些地方,划拨教育用地太难了!

 

[保存]     [全文浏览]     [ ]     [打印]     [关闭]     [我要留言]     [推荐朋友]     [返回首页]

中 工 网 版 权 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2008-2011 by m.auribault.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