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迟来的权益更需据理力争
路中林
//m.auribault.com 2016-07-13 来源: 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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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宜家的“夺命抽屉柜”事件在陷入胶着后终于迎来转机,近日,宜家(中国)决定召回在中国的马尔姆系列等问题抽屉柜。

  6月28日,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发布一则公告,要求宜家召回自2002年至2016年间在美国、加拿大两地出售的3560万件抽屉柜。据他们调查,马尔姆系列等抽屉柜已造成3名儿童死亡、17名儿童受伤。问题是,在宜家召回美加地区问题抽屉柜后,依然向中国销售这些产品。既然存在安全隐患已属事实,宜家对两个市场执行迥然不同的标准,自然会引起消费者的质疑甚至抗议。

  宜家表态说,他们对中国消费者没有任何歧视,不同决定的理由在于北美市场与中欧市场对家具产品的审核标准存在差异,受命召回的产品虽不符合前者标准,却依然符合后者标准。可惜这样的理由不足以说服消费者,即使是北美地区,要求召回的直接动因也不是因为产品质量与质检标准存有距离,而是因为发生多起事故已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这一事实。消费者有权要求自己能安全、有保障地使用一款产品,在发生事故后,既然已证明产品设计存在安全隐患,彻底召回产品,让消费者无法接触到它们才是最佳选择。虽然“为大众创造更美好的日常生活”是宜家的经营理念,可宜家在事件中未曾选择这一“上上之策”,而是不断以折中手段换来消费者和质检部门的质疑。在国家质检总局与之约谈后,各大宜家商场推出不同的安全保障措施,如派人为消费者免费加固家具等,不过这些毕竟无法挽回消费者逐渐失去的信任。综观事件发展的全过程,不得不说,正是国家相关部门和消费者对自身合法权益的坚持吁求,才促成事件走向解决。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在事件博弈过程中,本该享有的权益虽暂时缺席,也终将会到来。北美召回“夺命抽屉柜”的消息传出,深圳、大连、天津、上海等地的质量技术监督局等部门便着手进行调查,在宜家(中国)作出不予召回的表态后,深圳消委会第一时间作出反应,当时,许多网友还质疑:深圳消委会是否足以触动一家跨国企业的决策?随后,广东省消委会采取派遣工作人员深入调查、咨询专家意见、与中消协合作、加强舆论监测等措施,最后经国家质检总局约谈,宜家(中国)方才提交召回计划。不少人或许有些困惑,相关部门为何不直接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强制其召回问题家具?其实,出现安全使用事故并引起诉讼关系才是施诸《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前提条件,如同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在发现一系列事故后才采取行动一样。值得一提的是,事件处理过程中,消费者和媒体、维权律师等的介入,推动了事件的发展。在相关部门公布事件处理进展后,消费者及时予以关注,并通过各种发声渠道表达自己的意见。这份迟来的权益,正是消费者依靠自己的努力取得的。

  虽然事情解决已渐入正轨,却终归有些遗憾。企业需要从中吸取教训:消费者的生命安全第一,决不能以经济利益草率衡量。同时,消费者也需记住,迟来的权益更需据理力争,国家法律和政府是其维护合法权益的最有力后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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