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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书不拆楼”就等于“豪华钉子户”?
司马童
//m.auribault.com 2016-04-26 来源: 光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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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在河南洛阳西工区某大型城中村拆迁现场,一幢五层的小洋楼格外引人注目。该小洋楼周边已陆续拆迁完毕,并且不远处已开始进入地基施工。据悉,该房屋主人为这个改造的城中村的村支部书记,可能其一直不满意政府及开发商等拆迁赔款及安置问题,也无人敢去轻易拆迁,故而搁浅至今等待解决。(4月25日中国青年网)

  显然,在“洛阳现豪华钉子户,村支书五层洋楼无人敢拆”的惹眼标题渲染下,这则报道很快引得众所关注,且热议纷纷。网络之上、跟帖之中,揶揄有关部门“欺软怕硬”的有之,起哄怎么没有“错拆”和“强拆”了的同样有之;而更多的,则是联想到了“别把村干部不当官”的权力霸气。这样的吐槽和发泄听得多了,我却不禁要问:对于“支书不拆楼”,凭什么就能随意贴上“豪华钉子户”的标签?

  城市建设免不了要征地拆迁。而且,作为一个实施改造的城中村,其村支书也确有责任做到身先士卒,积极配合有关各方着力推动和加快拆迁进度。不过,一是一、二是二,村支书对拆迁工作的责无旁贷,并不表示其就不能争取自身应得的合理补偿了。事实上,媒体报道也提到,该村支书的小洋楼难拆,主要还是赔款及安置等没有谈拢。那么动辄称利益相关一方是“豪华钉子户”,甚至质问为何“无人敢拆”,这怎么说都显得过于武断,也很不公平。

  村支书会不会真的是一个“钉子户”?这种可能性当然是有的。比如,要是在给予了合法合规的赔偿标准后,该支书仍然一心钻进钱眼里,“狮子大开口”地提出过高的拆迁补偿要求,那就很是让人怀疑其的思想素养和任职素质了。而现在,既然对应的利益相关方,并未拿出足够凭据来证明村支书的“不循规”或“不讲理”,仅仅因着不签拆迁协议,又岂能先入为主地称其为“豪华钉子户”?

  “支书不拆楼”不等于“豪华钉子户”。由此我想,坊间议论的“无人敢拆”,其含义大抵如下:这就是,假如村支书对小洋楼的拆迁确索价离谱,或者建造这幢豪宅的资金存疑,你有关部门为什么不果断出手、细细一查?这种情况不见得绝无可能,而如果真的如此,那么更该追问的则是:某些方面或个别人物,是否早就“沆瀣一气”,甚至“同流合污”,于是只能“瓜儿难查藤儿”地“不敢”施以狠手了?

  目前来看,“支书不拆楼”的新闻还显颇模糊,至少也是“神龙见首不见尾”。所以,按着某种思维定势,或者用“别人拆了你为啥不拆”的简单判断来下定论,肯定是不够慎重和妥当的。换言之,“支书不拆楼”的原因可能有很多,但若仅仅凭着其是“村支书”的身份,以及至今未签拆迁协议,就将之置于“道德烤架”,乃至有意无意地哄言“无人敢拆”,这样的舆情聒噪,人们还是不去随声附和为妙。

  循着某种现实语境,倒是不妨作出如此猜测,有的“村支书”可能并不十分看重这个“官职”,所以一俟重大利益的考验,干脆“舍得一身剐”,也要千方百计地谋得更多的真金白银。假如确是这样,我看这个“钉子户”哪怕再“豪华”,估计也是撑不了多久的。毕竟,只要赔偿合乎规则,就不怕漫天要价;至于打定主意不愿“为人民服务”之人,又何必强扯硬拉地请其继续“上位”?(司马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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