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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除“二孩”焦虑还需制度保障层面破冰
刘建国
//m.auribault.com 2016-02-24 来源: 青岛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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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是中国实施“全面二孩”政策的第一年。广东21日举行首个“二孩家庭日”,呼吁保障女性就业权,增加对托幼、儿科等领域的公共投入,创造适宜“二孩”成长的社会条件。同时,主办方还倡议每年的“2.22”成为中国内地的 “二孩日”。(2月22日中新网)

  就报道中要求设立“二孩日”的呼声来看,公众的吐槽佐证了生育成本和压力的巨大。对于育龄夫妇来说,按照当前一个孩子16岁之前平均抚养成本20万元计算,一旦生育二孩之后,经济压力不容小觑。对于大多数适孕群体来说,正处于工作难找、竞争压力大、生活节奏快的社会现实中,很多企业不愿意雇用女性或者未孕女性,无形中增加了女性生育压力。

  应该说,假如育儿压力无法减少,即便放开二孩,恐怕也难以产生积极的效果和作用。尤其是,在国内一些大城市,生活成本、工作压力更加沉重,很多家庭只能将生育二孩当成一种无奈的奢望。根据统计,早在2013年,单独二孩政策实施之初,卫计委曾经称约有1100万对夫妇符合政策条件。但截止到2015年8月,中国只有70万对夫妇提出再生育申请,申请率只有6%.如此来看,在沉重的育儿负担面前,加之多重因素的影响,二孩出生率可能并不会如预期中一样。

  在国外一些发达国家,为了减轻育儿成本、鼓励生育,国家出台了大量的激励性做法。2013年,有三分之二的发达国家拥有鼓励生育的政策。但是,即便如此,这些发达国家的生育率也依然在低位徘徊,并没有出现强烈的反弹,而这不仅仅是经济压力的考量,还与生育理念有直接联系。

  如此而言,倡导设立“二孩日”,正是公众对减轻育儿压力的主观表达。从这个方面来看,在全面二孩政策落地的同时,还应该完善家庭福利政策,改善就业环境,减少育儿压力,改变育儿观念。生育权的实现,需要综合考虑多方面的因素,将人口国策与生育权保障相协调,在制度保障层面实现破冰。唯有如此,才能消除全面二孩政策所带来的后顾之忧,让二孩生育不再成为一个沉重的社会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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