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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收取了15年的广州市机动车路桥隧道通行费年票,因其合法性和征收制度等问题引起社会关注。今年元旦假期期间,广东省省情调查研究中心以街头定点拦截访问为主、网络调查为辅,对广州公众开展关于年票的调查。调查显示,半数车主不认同年票合法性,近六成人认为现行年票征收方法一刀切、不公平。报告认为,广州可以探索凭借粤通卡推广平台及ETC技术等,实现更加公平的通行费收取方法。(1月19日《新快报》)
尽管在15年前的《广州市城市路桥隧道车辆通行费年票制试行办法》中,有过这样的背景描述充分发挥本市城市道路的交通功能,平衡市区交通流量,规范贷款建设的路桥、隧道的收费行为,利于贷款的偿还,当然,其最大的底气还在于——经省人民政府批准。但事实上,以车主平均分担通行费为内容的年票制,从来都不缺关于其合法性及合理性的争议。
一条路,一座桥,无论你走不走,过不过,都得留下买路钱,其中显而易见的不合理之处是——违反了谁使用谁付费的原则。如果要以强制消费来发挥道路交通功能、平衡交通流量、提高收费效率,这本身就是个悖论。
沿着“谁使用谁付费”的逻辑,在承认路桥收费合理以及在此基础上的合法性时,年票制的合法性问题更是凸显了。虽然在2009年实施的《广东省公路管理》条例中,确实有“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可在一定区域内实行年票制收费”的内容,但是与国务院《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第35条规定“不得强行收取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按车辆收取某一期间的车辆通行费”明显冲突。
而在2011年修订过的《公路安全保护条例》中,同样还有这样一条——所有车辆通过时都要按规定缴纳通行费。作为地方管理条例的上位法内容,这里的“通过时”便是对“年票制”做法的直接否定。
由此看来,对年票制的质疑,可谓有理有据,而从近几年的年票收费情况来看,从一开始便遭遇现实障碍,甚至不得不将此与车辆年审挂钩,进而引起更大的质疑。越来越多的车主选择对年票收费视而不见,而收费方似乎也多有无奈,个中尴尬本身便映射出年票制的沉珂。
已然走进死胡同的“年票制”,当再次进入我们关注的视野时,把合法性与征收制度置于舆论风口浪端时,我们到底在关注什么呢?还仅仅是一个存废问题吗?或许更值得我们关注的是,这样一个明显在法理上存在悖论、与上位法存在冲突的收费制度,何以能够争论多年呢?一个在收费上寸步不让,但却在具体支出上含糊其辞的公共收费,何以能够多年坚挺存在呢?一个在争议中存续多年,为何始终在法律路径内未能得到回响呢?那些车主们的“死磕”,为何在这样的灰色地带会如此无力呢?
“究竟谁在违法?这个问题已经到了必须搞清楚的时候!”死磕者的声音言犹在耳,不过,除了需在法治路径内有所厘清外,必须要清楚的问题恐怕还有很多。(高亚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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