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中工网评论频道经济-正文
统计法是长“牙齿”的
叶青
//m.auribault.com 2018-02-12 来源: 经济日报
分享到: 更多

  编者按 日前举行的全国统计工作会议提出,着力破解影响统计数据质量深层次矛盾和问题,着力增强统计工作科学性权威性和统计数据真实性准确性,加快构建新时代现代化统计调查体系,为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更加优质的统计服务。为此,本报特邀请湖北省统计局副局长、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盘古智库学术委员叶青就深化统计改革、提高数据质量、构建现代统计调查体系等话题展开系列评析,欢迎广大读者关注并参与讨论。

  因缺乏刚性约束,统计法曾被戏称为“豆腐法”。如今,在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统计法也必须要“硬起来”。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统计工作从“有法可依”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统计工作的权威性真实性不断提高。

  维护统计法权威光靠舆论监督还不行。2015年2月14日,新华社的一篇题为《湖南基层统计造假:数据虚涨百倍,造假触目惊心》的报道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以此为契机,各地掀起了一股依法开展统计工作的热潮,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不过,一场突击检查、抽查的风潮过后,一些地方对待统计工作依然如故。

  让统计法长出“牙齿”要从有法不依、执法不力抓起。2016年3月16日,监察部发出《关于五起统计违纪典型问题的通报》,引发强烈反响。此后,全国统计系统、各级政府开展了严肃统计执法的大讨论。各级党委、政府更加重视统计工作,增加经费、人员,加大统计执法力度。这次“统计风暴”是一次重要转折点。纪检监察部门第一次发出统计违纪典型通报,是个重大信号。这说明,统计工作已被纳入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

  2016年10月11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让人们更加增强了统计治理的信心。随之而来的是,2017年6月26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指出要对统计违纪违法行为发现、调查、行政处罚、案件移送提出程序性要求,明确了对领导人员、统计机构及有关部门责任人员、统计调查对象、统计检查对象等违纪违法行为的认定。

  具有特别意义的是,上述《办法》强调统计、组织和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严格按照党纪政纪有关规定作出严肃处理。这无疑是解决“官出数字、数字出官”这一统计造假问题根源的杀手锏。

  整治统计数据质量,从统计系统孤军奋战到统计、组织、纪检监察协同作战,极大地提高了统计工作的权威性。之后,随着国家统计局统计执法监督局的成立,一支“政治强、作风硬、业务精”的法治工作队伍,为依法开展统计工作形成制度化、常态化、全覆盖局面提供了坚强保障。

扫码关注

中工网微信


中工网微博


中工网抖音


工人日报
客户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