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中工网评论频道经济-正文
筛查消费贷须警惕“消费造假”
冯海宁
//m.auribault.com 2017-09-28 来源: 长江日报
分享到: 更多

  近期,北京等地各家银行正在启动筛查个人消费贷款贷后管理以及贷前严格审查。但记者调查发现,有银行人员联手中介开消费证明发票。(9月27日《新京报》)

  消费贷,顾名思义是用于个人消费目的的贷款,然而很多消费贷被用于炒股炒房等投资。有研究报告显示,3000亿短期消费贷违规潜入楼市,给楼市与金融带来不良影响。

  为了严格筛查消费贷,部分银行已着手向消费贷客户征集贷款用途证明材料,包括:货单、发票、合同、转账凭证等。这一“招”显然“狠”——如果客户消费贷真正用于消费,应该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但如果消费贷违规使用,恐怕一时拿不出相关证明材料,可能要为违约付出代价。

  但值得注意的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在银行要求客户提供贷款用途证明材料的情况下,多家银行客户经理与中介人员联手办理消费证明发票,当然会收取手续费。显然,这是通过造假手段来应付银行此次筛查。

  如果银行方面不仔细筛查,恐怕很难发现这是“假消费”。从表面上看,客户有消费发票等证明材料可以证明其消费贷用于消费,但实际上消费贷款违规用于购房等投资目的。实际上,如果银行方面严查消费发票等证明材料,并不难发现消费造假。因为造假终究是造假,与真实情况必然不同。但由于深入调查成本大,银行未必严查。

  从银行内心来说,或许并不愿意严查消费贷。因为消费贷违规使用主要是银行管理不严造成的,所以银行筛查消费贷,主要是应付监管部门检查——监管部门视各机构自查情况,有针对性开展专项检查,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并严肃追究相关机构和人员的责任。

  因此,银行是否严查消费贷证明材料,主要还是取决于监管部门的态度。如果监管部门从严进行专项检查,对银行客户提供的消费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抽查,对发票造假等行为依法依规处理,相信银行方面不敢应付,一旦银行认真起来,客户也就不敢提供消费虚假证明材料了。

扫码关注

中工网微信


中工网微博


中工网抖音


工人日报
客户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