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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老假”探索,关键在“识水性”
李壹观
//m.auribault.com 2016-09-02 来源: 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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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首提“孝老假”开启了新风尚,也提出了休假改革的新课题,如何从“提倡”变成“福祉”,如何真正在法律和实践上“双落地”,道阻且长、任重道远。

  这几天,北京的上班族得知了一个“好消息”:北京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的《北京市“十三五”时期老龄事业发展规划》,鼓励用人单位给予员工“孝老假”。但是,这假怎么休、假期薪水怎么算并没有明确。

  假期被写入规程,员工却不知如何休、能不能休,凸显了执行困境。像已经施行了34年的探亲假,就是典型的休假“落实难”。不可否认,随着“银发社会”的快速到来,政府关爱老人、关注空巢并鼓励“孝老假”,值得称赞。不过,对照“常回家看看”在落实中遇到的“中梗阻”,“孝老假”恐怕也会面临类似的矛盾。

  纵观舆情,除了不让假期“看上去很美”、重在以细则促落实的呼声外,探亲假的废改之争也备受关注。人们在质疑,如果连探亲假都不能保障落地的话,仅仅提倡一种针对探望老人的“孝老假”,能否真正实现敬老、孝老、回家、顾家的目的?毕竟现实中,一些人不知道有探亲假,一些人请不下来探亲假,一些人用收入折损换取探亲假,种种问题让人“望假兴叹”。人们会问:“孝老假”是探亲假的延伸还是变种?探亲假是否还有存在的必要?

  专家的态度在一定程度上呈现了“废改之争”的焦点。一方面,有专家呼吁取消探亲假,认为其存在的形式意义大于落实意义;另一方面,有专家呼吁改革探亲假,“空巢老人”越来越多,即便站在赡养、照看老人的角度,探亲假也仍有存在必要,关键在于单位执行、劳动部门保障。其实,北京首提“孝老假”就在很大程度上表明,探亲如果是“探老”,此类假期有必要、有理由存在下去。而“孝老假”却是在探亲假改革基础上“做加法”,其效果还有待检验。

  劳动者的休假权是宪法“尊重和保障人权”的题中之义。不管是主张废除探亲假的“改革减法”,还是提倡“带薪休假”和“孝老假”的“改革加法”,归根结底都是旨在保障劳动者的基本权利,进而创造探视并赡养老人的好条件、好环境。需要注意的是,这种假期改革的“加减法”,不应该只是简单地“立改废”,而应该更多地立足于现实条件的变化、立足于实际需求的变化、立足于改革环境的变化。否则,再多的假期、再好的假日,如果不能在制度设计层面兼顾落地实施,如果只是单纯地做增量,只会产生“福利冗余”的虚幻,而不能让大多数上班族有获得感。

  “会游泳不识水性,在水里头也未必能够游得好,甚至出事。”推进改革同样要识得水性,大到经济体制、司法体制等宏观层面,小到休假探亲、孝老敬老等微观问题,都离不开“改革识水性”。北京首提“孝老假”开启了新风尚,也提出了休假改革的新课题,如何从“提倡”变成“福祉”,如何真正在法律和实践上“双落地”,道阻且长、任重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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