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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企高管限薪须周密考量
蒋曙辉
//m.auribault.com 2016-04-26 来源: 中工网—《安徽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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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人社部新闻发言人李忠向媒体公开表示,自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实施以来,企业负责人的基本年薪目前已经按照有关薪酬审核部门核定的标准发放。人社部将督促各薪酬审核部门抓紧核定2015年度中央企业负责人的绩效年薪,并且按要求在本单位和企业官方网站等公开渠道向社会披露。

  2009年8月17日,国家多部委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央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的指导意见》,被社会称之为“央企高管限薪令”。历时七年,央企高管薪酬改革虽然姗姗来迟,但总算有了动作。

  不可否认,央企中的许多高管是高端技术人才,薪酬自然需要区别对待。但是,有很多“一把手”实则上也是国家公职人员,有的是由地方高官直接调入。同是国家公职人员,央企高管的薪酬,为什么不能遵循国家公职人员的工薪发放标准?反过来,若可以不遵循公职人员工薪标准,就必须导入竞争机制,央企高管的人选就只能公开择优。这样的革新,目前还只有上海、广东等4地在推进。不过,“一把手”是公职人员,其薪酬如果远远低于下属,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又该如何调动,都需要有配套措施出台。值得一提的还有,长期拿着国家补贴的“亏损”央企,高管凭什么还拿高薪?

  央企高管的薪酬到目前为止仍难以规范,他们的隐性福利就更令人担忧了。去年5月,中纪委公布巡视整改情况通报时就曾指出,中国石化、神华集团、中国南方航空各自在履职待遇、薪酬用工管理、职务消费超标方面存在问题。如果对他们的“绩效奖金”、“职务消费”等“隐性福利”,没有刚性的制度限制,靠“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无疑是不现实的。

  央企高管薪酬改革喊了很多年,现在总算有了一定的进展。但是,一项新的改革措施出台,需要有周密的全盘考虑,不可且行且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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