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赊账1300万买假古董案咋判?
皓炎
//m.auribault.com 2016-03-15 来源: 中工网—《安徽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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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佛山南海的黄先生的两套房子里,装满了大大小小200多件据称从夏商周一直到清朝的各式“古董”。据黄先生称,在一名姓潘的男子的介绍下,他以现金61.5万元以及赊账1300.5万元的方式,从南海紫金城古玩街的“聚宝堂”里买回来了这些物品,可经过鉴定这些“古董”竟是赝品。为此,他还被卖家告上法庭,要求支付赊下的货款,他则认为对方涉嫌欺诈,反诉要求对方返还61.5万元并全数退回这些“古董”。

  这是一个令人惊奇的官司。笔者认为,此案的令人惊奇之处至少有三:首先,一个对古玩文物一窍不通的黄先生,居然敢于举债1300万元,从“聚宝堂”里购买200件“古董”,此人的“无知无畏”,不能不令常人惊奇;其次,一个古玩商店,能够放心大胆给一个顾客赊账1300万元,而这位顾客只是从2014年11月才开始与这家商店有了第一次交易的记录,此前双方从无来往。商店如此“大手笔”,也不能不令我们惊奇;第三,作为古董店里的专业人员,难道看不出“塑料做的犀牛角”,不知道“元朝不可能造出一米高的花瓶”之类“古董常识”,而把明知是假货的200件赝品,全都当成真品卖给同一个顾客,这样的胆大妄为,也不能不令我辈惊奇。

  据称:经营古董买卖,需要申领《文物经营许可证》,但是由于该证要求的门槛很高,私人商店基本上都是以普通的工艺品买卖、陶瓷买卖等申请营业执照,而实际却在做古董买卖,“市场上专卖赝品的私人古董商店约占了七成左右”。虽然《艺术品经营管理办法》将于3月15日起施行,为规范艺术品市场提供了一定的法律依据。然而,如果没有强大的执行力度,面对如此大面积根深蒂固的混乱市场,恐怕难以很快获得拨乱反正的效果。

  整治文物古玩市场的正常秩序,不仅是对市场的整治,更是对中国历史文化的保护,应当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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