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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牛肉暴露出监管缺位
许庆惠
//m.auribault.com 2016-01-11 来源: 中工网—《劳动午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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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牛肉和猪肉价格悬殊,受暴利驱使,少数肉贩动起了歪心思,通过添加硝、牛肉精、胭脂红等将猪肉制成“牛肉”,甚至做起“手术”,将猪肉拼接在牛腿上对外出售。1月6日,安徽明光警方破获该案件,涉案9万余元,犯罪嫌疑人华某某夫妇已被刑事拘留。(1月9日《新安晚报》)

  这是一起刑事案件无疑。犯罪嫌疑人使用硝、牛肉精、胭脂红等工业用化工产品制作假牛肉,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从这个案子中我们似乎看到了市场监管中存在的漏洞。首先,按《食品安全法》规定,所有销售的生鲜肉类,都必须经过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合格的,持《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才可销售。而从这个案子看,犯罪嫌疑人显然没有检疫合格证明,却公然销售,没有受到阻拦;其次,犯罪嫌疑人涉案9万余元,执法人员还从冷库中查获假牛腿7条及制好的假牛杂、假牛肉等,据此分析制假贩假已经有一段时日了,却没有受到任何查处;再次,犯罪嫌疑人的制假窝点就在镇子某处,整日拉着牛腿骨和猪肉进进出出,周围肯定生活着人群,当地的管理部门却没有察觉到不正常的地方,也没有群众举报,漠然处之。这一切都说明在市场监管环节中存在着薄弱现象。

  要想彻底根治食品销售的乱象,必须在市场监管环节下大力气,严查每一个环节,不放过蛛丝马迹,严打重惩,形成威慑。同时,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舆论氛围,提升群众食品安全意识、法律责任意识、诚信自律意识和理性维权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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