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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我思:那个决定你在哪儿的人,是你自己
方大丰 //m.auribault.com 2014-11-20 来源: 中工网—《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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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几天,北京一名“老外”将自行车一横、逼违法闯禁小轿车退出自行车道的图片很火爆。熟悉的场景其实也在不久前的北京出现过——两名外籍男女,主动充当交通协管员,劝导那些违法乱行的中国司机。

  点赞的人很多。不过,为什么总是“老外”?挺身而出的中国公民去哪儿了?

  “今天你改革了吗?”一篇以此为题的网文认为:大多数人仍然认为反腐、改革、法治等,都“事不关己”,或者说,他们不认为这些措施同自己的生活、工作有多大关系。

  北京的“老外”促使我们发问:“今天你”‘法治’了吗?“

  改革很火,但一些人在隔岸观火;推动法治,亦有些人“拈花微笑”而不做“参与者”。这确是一个值得重视和反思的问题。不容回避的现实是:并不关心“如何才能创造一个好国家”,乐于置身事外“围观”或“吐槽”,这似乎成了一些人的集体心态。

  我们生活在一个变革的年代,也向往日新月异的生活,所期待的未来则颇像我们乘坐的高铁,通向远方但绝不虚无和飘渺,列车如此快地将你从一个地方带到另一个遥远的地方,但那个决定你在哪儿的人,是你自己。

  可是,我们常常忘记这点——在国家矢志走向开放、民主、法治和文明的进程里,个体却轻易放弃了确定自己在哪儿的抉择权力,而参与感与认同感是连同位置感一起消失的。

  周濂就很天才地认为,“你永远无法叫醒一个装睡的人,除非那个装睡的人自己决定醒来。”法治要成为人们的信仰,既取决于治理者的意志,也取决于每个人的态度——在涉及个人权益问题上,我们不能总是做那个“装睡的人”,否则会纵容某些人“穿新鞋走老路”,法治不彰就会成为影响我们日常生活的“常态”。

  在湖南长沙市岳麓区一小区,楼下广场舞扰民,业主黄女士拨打110报警,迟迟未得到处理结果,她以“未依法履行职责”为由,将长沙市公安局岳麓分局告上法庭,法院裁定:责令公安机关对黄女士的报案作出处理。

  长沙广场舞案件之前,“以暴制暴”的事例并不鲜见。有评论认为,长沙案例“对于探索公权力对扰民行为的有效管控有着典型参考意义。”我更愿意相信,长沙女子对公安机关的“小题大做”,恰是面对不作为、乱作为等衙门作风的处理样本。

  让法治成为一种信仰,让法治传递公正温度,事关百姓幸福安康,需要我们每一个个体去参与。

  有时候,社会控制力量看上去庞大而森严,很多人因此而充满无力感,拜服在“穷不与富斗,民不与官斗”的祖训里。对威权的屈服乃至形成依赖性,其实就是心理学上著名的“斯德哥尔摩综合征”。电影《肖申克的救赎》有句经典的台词:“起初你讨厌它(监狱),然后你逐渐习惯它,足够的时间后你开始依赖它,这就是体制化”。

  现实生活中有很多故事,能很好地诠释人如何一步步地走向体制化——或许,正是越来越多的人走向体制化,才促使了少数官员和部门权力边界的扩张。

  对中国而言,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领域一场广泛而深刻的变革。

  近日,有媒体报道了14个省市的31名车主,先后委托律师,分别向31个城市寄出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要求公开路边画线收费的合法性……种种事实表明,阳光政府不能一昧依赖政府的自发自觉,转变政府职能也不是政府部门的“家务事”,每一个人都应该也能在其中找到自己的位置。

  而那个决定你在哪儿的人,一定是你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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