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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渔业法规带来合作机会
付志刚//m.auribault.com2014-01-16来源:光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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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一部中国海南省地方性渔业法规成为菲律宾等个别国家的攻击对象。引发它们不满的是其中这样一条规定:进入该省管辖海域捕鱼的外国船只,必须获得中国政府的批准,如果违反中国法律将受到处罚。个别国家宣称,这一“新法规”是中国最新的挑衅行为,美国甚至称其为危险行为。这样的指责是站不住脚的。事实上,中方的渔业法规也给南海周边国家带来渔业合作机会。

  中国外交部发言人日前指出,中国的《渔业法》已经实施30多年,海南省此次修订的《实施渔业法办法》中有关外国渔船进入中国管辖海域的规定,与1986年制定的《渔业法》并无二致。况且,《渔业法》是中国完全公开的基本法律,在网上可以方便地搜索到包括英文在内的全文。可见,这根本不是一部新法规,而只是沿用了一个自1986年就开始执行的规定而已。所谓的“新规”当然是无稽之谈。27年过去了,也从未听说这一规定引发了任何“危险”。

  有报道称,该法规早在2012年底至2013年春在海南省人大进行研讨阶段就曾引起外媒关注。既然那么在意,关注得那么早,理应对这一法规的来龙去脉十分清楚。但是,不知是出于无知还是故意,一些外媒还是把“新规”套到这一已有27年历史的“老例”上,制造事端。果然,这一本应不是新闻的“新规”引起个别南海周边国家的关注。以菲律宾为例,最初菲的反应还是比较谨慎的,仅仅表示希望中方能够对此予以澄清,要求驻华使馆进一步了解情况等。但在美国国务院发言人1月9日指责中方“限制他国在南海争议海域的渔业活动,是具有挑衅性和潜在危险性的行为”后,尽管中国外交部已经作出了清楚的说明,菲外交部开始罔顾事实,鹦鹉学舌,指责中方挑衅,诬称中方违反国际法和《南海各方行为宣言》等。

  为何个别国家在海南渔业法规问题上小题大做,甚至不惜歪曲事实呢?有评论一针见血地指出,个别国家在意的并非渔业法本身,而是借题发挥。2012年底,当海南省发布类似条例,计划对非法进入海南管辖的南海海域的外国船舶进行登临检查时,类似的炒作和指责也曾出现过。中国一贯主张通过对话和谈判来解决与有关国家的领土争端,企图拿渔业法说事的图谋当然不会得逞,也不会对中国实施相关法规产生丝毫影响。但是,这些一再冒出来的无端指责所造成的恶劣影响却不能低估。

  事实上,中国的有关渔业法规不仅不是洪水猛兽,其中还蕴含着丰富的国际合作机会。《渔业法》第八条在对外国船舶在中国管辖水域开展渔业活动进行规范的同时,也在同一条中规定:“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订有条约、协定的,按照条约、协定办理。”这一法规清楚地表明,中国对与包括南海相关国家在内的国家开展渔业合作是持开放态度的。在去年年底于马尼拉召开的多个中菲关系论坛上,与会中菲专家学者大多认为,南海问题十分复杂,短期内难以解决。在领土争端难以厘清之前,可以先从环境保护、渔业合作等问题入手,由易到难,逐步开展合作,为最终解决南海问题奠定基础。无独有偶,本月12日出版的菲最大报纸《问询者报》也在头版刊发了对菲前参议员安盖拉的专访,题目就是《渔业合作是解决海洋纠纷的机会》。可以说,在南海开展渔业合作是大有可为的。

  菲律宾政府官员曾在多个场合谈道,希望菲中之间保持友好,领土纠纷不要影响两国关系。但菲方类似的无端指责一再出现,就很难让人看到菲政府的诚意,更不利于两国关系的健康发展。明辨是非,顶住挑拨,停止发难,两国关系的发展才会有一个良好的氛围。

  (本报马尼拉1月15日电 本报驻马尼拉记者 付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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