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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觉“野性”和“惰性”
梅明蕾
//m.auribault.com 2016-05-09 来源: 长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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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重量级的社会事件往往促成政府改进一个陈规或推出一项新政,这已有先例。虽然目前还难说魏则西事件是否够得上这样的分量,但想必魏的父母万万没料到,儿子的一去竟会引发这么大动静。

  魏则西已逝,舆论的追问并未止息。魏殒命于扭曲了的癌症免疫治疗,多少年来,这一位列世界最前沿的医疗手段,在金钱的强烈驱动和监管漏洞下,被一些人所利用,远离了治病救人的初心,盛产出加长的利益链条和病人破碎的希望。本来这一疗法,早就有国内外现成的试验数据和临床案例,有业内确定的边界条件和中肯的风险评估,更不乏相关的法律法规,然而终究挡不住“利益”这头野性大发的怪兽,其在禁忌重重的疆域中左右逢源,见招拆招,如入无人之境。

  魏则西的噩运也离不开“百度推广”,正是这个“推广”将武警北京总队第二医院排了头名,才将魏则西引到那儿去做了“先进”的治疗。“百度推广”一类是否为广告,现在大家都心中有数。但在此之前人们所不知的是,一位北京的消费者为了维权,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举报了“广告发布者”百度,在4年多时间里,先后经历了3次工商举报不予立案,两次行政复议,以及若干民事、行政诉讼,至今未能得到任何赔偿。而有关“百度推广”是否为广告的定性,一直在国家、北京市及海淀区工商部门之间转圈,至今已耗时7年半而未果。职能部门的低效和惰性令人唏嘘。

  事到如今,从某个角度看,是攫金的“野性”和监管的“惰性”合力夺去了魏则西的命;换言之,魏则西也以生命的代价,触到了当前社会的大“病”。

  当我们指称一个社会是公平正义的,也就相当于说这个社会是法治的,是正常的。正常的社会,容不得“野性”,所谓“野性”,并非仅指一见即明的扰乱治安的打打杀杀,更指弥漫于整个社会的心照不宣的不法行为,在这里,成文的法规被置于一边,依据的只是资本意志和市场逻辑的隐形意识形态。在某些“成功人士”的生存法则中,不择手段的“搞定”,既是思维方式也是最终目标;而对社会而言,则是货真价实的腐蚀剂。

  “惰性”看起来无甚紧要,至少表面上它与法治不构成冲突。有责任能力的个人和企业的“惰性”是自食其果,而政府的“惰性”则是正常社会的大患。作为社会治理的主角,政府经常性的怠惰和失职使国民产生无助和无望感,使整个社会丧失活力,也令所谓公平正义沦为空话。十八大以来的吏治虽成果累累,但根除政府“惰性”的任重道远,或是严峻的现实。

  历史一再表明,无论相关制度和法律怎样理性、完备,只要人性中存在幽暗的因子,人们就会有意无意对是非善恶缺乏必要的敏感,进而为攫取不义之财剑走偏锋。反思魏则西事件,社会中的“野性”和“惰性”之盛,并非一日酿成,若全社会时时对其苗头有所警觉和抑制,便断无“全线失守”之虑,也更不会常以生命为代价。这方面,政府尤其责无旁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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