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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镇政府官员将下属打伤:发20块钱红包他抢了18元。4月6日晚,安康市宁陕县太山庙镇的小解正在镇政府的宿舍中跟几名同事吃饭,这时微信群中李某发了一个20元红包,小解伸手一点,一个人就抢到了18.42元。两人因此在群中吵了起来。李某冲到宿舍迎面一拳打掉小解眼皮。(陕西广播电视台《都市热线》)
仅仅因为抢红包这点小事儿,官员就对下属挥拳相向,难免令人感到惊诧。实际上,之所以发生这反常一幕“事出有因”——涉事官员当天喝了酒,很大程度上是酒精惹的祸。酒后无德,很容易做出过激行为,即使不是因为抢红包打人,也可能有其他事情发生。因此,官员打下属的最大看点并非“抢红包”,而是另有其他值得关注的地方。
按照相关规定,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在工作时间是不能饮酒的。事发当天是星期三,系工作日。而对李某饮酒的时间,有多种不同的版本。有的工作人员说,他是“六点多喝的酒”,喝醉的事儿肯定发生在下班之后;但也有工作人员称时间是“五点多”。而李某本人后来承认“喝了六杯,下午四点”。工作时间饮酒,属于不折不扣的违纪行为,本身便应当受到查处。可为何事情已经“闹大”且引发了严重后果,对涉事官员喝酒时间的说法却依然莫衷一是?由此至少暴露出当地存在的两个问题:一是对工作纪律的执行和对干部的监督存在不足,让相关制度形同虚设;二是对发生的问题未能引起足够重视,没有在第一时间查清真相并及时公开,导致出现各种猜测。无疑,前者是出现打人等恶劣事件的根本原因,后者则让事件引发的不良影响进一步扩大,损害到了当地政府的形象。
还有一点必须追问:涉事官员当天跟哪些人一起饮酒?是政府工作人员,还是企业老板,抑或是其他社会人员?是单纯的联络感情,还是有利益联系?是自掏腰包,还是老板给钱,抑或是公款买单?顺藤摸瓜、一追到底,说不定就能扩大反腐战果,为形成监管的长效机制创造良好的氛围。干部作风无小事,就应该从点点滴滴抓起、从日常的每一个细节抓起。无数事实都证明,很多事情不是能不能管得住的问题,而是愿不愿意管、能否拿出决心的问题。只要动真格,就能有效果;只要有力度,就能管得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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