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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中央纪委对近期部分中央单位查处的5起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典型案件进行了通报。纵览通报全文,下属行为失范是核心内容,“落实主体责任不力”是关键表述。在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形势下,“一把手”必须担起第一责任,班子出问题,“班长”跑不掉。
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党委负主体责任是党章明确规定的。于党委领导干部而言,职责意味着担当。我们反复强调各单位“一把手”要“挂帅又出征”“做从严治党的书记”,但事实上,还有不少人对主体责任为何、该怎么担当,存在认识模糊的问题。或是怕“影响团结”,遇事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或是怕“丢了选票”,七绕八弯、能躲则躲;或是怕“跌了份儿”,觉得事必躬亲与领导身份不符。搞不清全面从严治党的意义,摆不正领导干部的位置,就会在患得患失中不识大局,在顾虑重重中不辨方向。
落实主体责任,领导干部不能自我设限,觉得可抓可不抓就放一马,考虑人情世故就难为情。古语有云,“积羽沉舟,群轻折轴”。就拿通报的案例来说,下属与公司服务供应商聚众赌博,涉及的就不仅是嗜好不良,里头有没有官商勾结、钱权交易,要打个问号;领导对下属嫖娼瞒而不报,涉及的也不仅是行为不端,掩护中有没有团团伙伙、拉帮结派,让人不禁生疑。倘若对此不较真,而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保不齐就会衍生出一条灰色利益链,破坏一个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从这个意义上说,领导干部多盯一眼、多问一句,很多时候就能起到防微杜渐、警醒帮助的效果。
也要看到,当前形势下,党员队伍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代际特征明显、价值观念多元,为领导干部抓党风廉政建设提出了新挑战。现实中,一些人确实遭遇了本领恐慌。凡事亲力亲为,被指“局长干了科长的活儿”;信奉无为而治,被指“供在庙堂当泥菩萨”。那么,怎样才能做到既不越位又不缺位?关键是把好法律“底线”、道德“高线”、纪律“红线”这三条线。以此为据,什么事不必管、什么事必须管,一目了然;哪些要提早预防、哪些要除恶务尽,心中有数。总而言之,严管才是厚爱,只要遇事一碗水端平,就不会得罪人,反倒会让老实人心安、侥幸者戒惧。
我们党一路走来,“抓党务就有战斗力,抓党务就是生产力”是一条铁律。近日印发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首次将“主体责任”列入其中,现实针对性十分明显。对广大领导干部来说,恪尽职守、勇于担当,把主体责任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就是最好的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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