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中工网评论频道今日推荐-正文
“极草”有毒,“解药”在哪儿
井桥夕
//m.auribault.com 2016-04-01 来源: 京华时报
分享到: 更多

  在宣判“死刑”后,我们既要看到企业的衰落走向,也要努力戳破其背后的层层政商迷雾,决不能让其骗了消费者、圈了投资者,还能拍拍屁股潇洒走人。

  一片净重28克的粉片,如何卖到29888元的天价?比黄金价格还贵的“神药”,怎么连批号都没标注?日前,鼓吹“现在开始含着吃”的青海春天“极草”,终于被监管部门认定有毒:其砷检测结果最高为9.883mg/kg,最低为4.4mg/kg,远远超过国家标准的1.0mg/kg.“皇帝的新衣”被无情戳破,带给消费者的不仅是唏嘘与后怕,还有一系列的追问与反思。

  首先是监管者与被监管者的“唇枪舌剑”,至此应当有一个客观结论了。早在今年春节前夕,监管部门就发布了消费提示,指出即便不考虑“砷超标”的因素,长期食用虫草类制品也“存在较高风险”。而如今更为精准的定量检测,更彻底驳斥了青海春天的公开叫板。对此,消费者须铭记:有病应远离“极草”,无病也少吃虫草,科学保健与正规渠道的求医问药,才是理性选择。

  实际上,早在2014年12月,青海春天就被职业打假人王海瞄准,但是举报始终未果。该公司手中握着的两张“护身符”——国家“保健品试点”和“青海省试点产品”,使其跌跌撞撞走到了今天。那么,在宣判“死刑”后,我们既要看到企业的衰落走向,也要努力戳破其背后的层层政商迷雾,决不能让其骗了消费者、圈了投资者,还能拍拍屁股潇洒走人。

  其中,至关重要的谜团有两点:一是总局在及时叫停相关试点后,当地监管部门为什么没有后续跟进,直到去年底才停止换发新证书;二是“极草”绝非保健品,也不是药品,怎么还能游离于食品的监管之外?以“创新属性”来为这样的商家“背书”,是不是涉嫌事前玩忽职守、事后敷衍塞责?显然,这不是天灾,而是人祸,必须有人站出来说清情况、厘清责任。

  “极草”也好,“神药”也罢,与正规的中医药完全是两码事。国家关于中医药产品的监管,有着一整套完整体系与办法,这次的事故不是药的问题,而是食品的问题;不是中西医的争执,而是食品安全的故障。所以,一方面千万不要因噎废食,另一方面必须一查到底。

  食品监管,攸关性命。我们要为监管部门点赞,澄清事实真相,捍卫道德底线,及时回应了消费者的关切。今后,对类似打着新概念、蒙骗消费者的企业,仍不能心慈手软,尤其是对民间举报,我们应充分重视、早些回应。与此同时,作为上市公司的投资者权益如何保障,已经发货销售的“毒草”如何下架召回,都不是小问题,都需要监管者的周全施策,妥善处理。

扫码关注

中工网微信


中工网微博


中工网抖音


工人日报
客户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