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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论
//m.auribault.com 2016-08-19 来源: 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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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执法创新”合法是前提条件

  电动车违规行驶现象屡禁不止,成为令各个城市头痛的难题。近日,三亚警方为重点整治电动车闯红灯、逆行等交通违法行为而“祭出”新招:便衣蹲点采用执法记录仪对交通违法行为人进行曝光,并前往闯红灯行为人家中开展交通安全教育。

  俗话说“一人做事一人当”,三亚警方的这种“一人闯红灯,全家学交规”的做法,与古代的“连坐”制度颇有神似之处,尽管其出发点可能是激发交通违法者的羞耻心,同时扩大交通法规的宣传面,但实行“连坐”,与现代法治精神是相违背的;其次,从交警的执法措施来看,让违反交通规则的市民观看交通宣传视频,是一种以教育为主的处罚方式;而让其家人连带着观看视频,则属于道路安全教育,二者性质不同;再者,警方作为执法人,其行为当以法律为准绳,法无授权不可为。《道路交通安全法》并没有让交通违法者的家属跟着受罚的规定,三亚警方的“创新之举”热情有之,虽出发点是好的,但缺乏法律依据,并不可取。

 羊城通实名多听听市民意见

  据报道,广州地铁目前的日均客流量已超600万人次,地铁安全防控压力与日俱增。鉴于此,有人提出建议探索试行羊城通实名制。

  出于安全考虑,羊城通实名制值得探索,但这一建议也遭到了很多人反对。一方面,是效率问题。作为主要交通工具,倘若羊城通实名识别程序复杂,效率势必大打折扣;另一方面,隐私保护问题。在技术层面如何保障出行人信息安全,也是一大考验。当前对全员实行地铁卡实名,在国内外尚无成熟案例,缺乏经验可循。  因此,倘若探索试行羊城通实名制,还是要慎之又慎,务必反复调研,并争取市民认同。 (宗志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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