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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伪原创”就是剽窃
杨玉龙
//m.auribault.com 2017-05-10 来源: 长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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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互联网内容生产市场的拼杀日趋白热化,优质原创内容可谓互联网上的“兵家必争之地”。在此背景下,不少平台推出网络作品申请原创功能,此举既可以保护原创作者的合法权益,也推动优质内容不断出现。然而,有不少人却瞄准了原创市场,炮制出“伪原创”作品。(5月9日《法制日报》)

  去掉作者名字、修改标题、视频内容截屏、把视频配音转成文字模式,再复杂点的,从十篇八篇文章中,每篇截取一段打造成“自己”的著作,让人“似曾相识”又让人找不出抄袭的痕迹,甚至恬不知耻地标明“原创”,伤害真正的原创者于无形之中。“伪原创”,从本质上而言就是剽窃,或图名或为利,均是侵害权利人的著作权的行为。

  与“复制+粘贴”这些传统手段相比,借助互联网还有技术上的革新,即在线自动生成“伪原创”。据了解,“伪原创”工具或在线生成网站都有自己的同义词库,有的通过免费模式向用户开放一部分,另一部分更大的同义词库则要用户付费后才可以使用。诚如其所鼓吹的“网上文章瞬间变成您自己的原创文章”。可以让众多的“文抄公”放心一用。

  “伪原创”的存在与兴旺,危害多多。一方面侵犯着原著作人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也是对社会诚信的冲击,这种“玩法”,无异于文字“窃贼”,也难以制作出禁得起人心与历史检验的精良之品。因此,不能任由“伪原创”在互联网驰骋。

  仅靠原作者去维权,其力量也是杯水车薪。毕竟,原创者诉讼维权要支付公证费、诉讼费、律师费,至少要几千元,大多数情况下“对权利人而言不划算”。尽管微信等平台有相关原创保护机制,但是存在着效率低、处罚轻问题,比如,投诉一次删除一次,下次再侵权还是做删除处理,就起不到震慑作用。

  互联网行业的蓬勃发展,也倒逼着原创保护思路与措施的再升级。笔者以为,打击“伪原创”需要充分发挥好人民群众的力量。唯有阅读者都行动起来,用“火眼金睛”辨别真伪、去伪存真,用法律武器给予打击,让“伪原创”的套路原形毕露、让文字回归本真。总之,互联网为每个人提供了“生财有道”的机会,关键还是在“规矩”内行事,别让“伪原创”毁了“原创”这块金字招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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