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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为王仍不过时
陈晨
//m.auribault.com 2016-03-04 来源: 光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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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电脑游戏到手机游戏,从CD播放机到手机音乐播放软件,从单纯的线下文化消费到线上线下结合的文化消费……一个必须承认的事实是:一个个戳着手机屏幕的小指尖正撬动着文化消费的大市场。

  肯定完手机文化消费的形式后,再来谈谈其内容。须知,手机作为平台和载体,它搭载着各种能激活文化消费市场的软件和内容,也是联通文化消费产品提供者和消费者的渠道和纽带。手机,确实刺激了消费者对文化产品的需求。但要明确一点,不管消费者以哪种方式进行文化消费,最终影响其对文化消费满意度评价的主要还是文化产品本身。

  内容的重要性不会被形式的便利性所取代,即便通过掌上文化消费,消费者能获得优惠和便利,但如果产品内容不能满足消费者的需求,仍会对文化消费市场带来负面影响。

  不管是通过手机浏览的文学作品、漫画产品还是影视作品、音乐作品等,要吸引消费者并留住消费者都只能靠优质的内容。尤其在手机上,软件平台不少,提供的内容也不少,但如果说到好玩的游戏软件,名声大噪的不多;说到优质的影视资源,无非总是那几部引起关注的大剧。这都反映了我国文化消费市场不缺产品缺精品的事实。

  在此背景下,文化的消费需求要靠供给创新来发掘,要靠独具文化特色的产品来激活,更要靠精品来培养消费者黏性。为进一步提升我国文化消费市场的掌上文化消费能力,手机搭载的各种软件平台除了要提供用户友好的界面,更重要的是提供精品的文化内容。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发展生活性服务业促进消费结构升级的指导意见》,提出着力提升文化服务内涵和品质,加快数字内容产业发展,推动文化服务产品制作、传播、消费的数字化、网络化进程,推进动漫游戏等产业优化升级。深入推进新闻出版精品工程,鼓励民族原创网络出版产品、优秀原创网络文学作品等创作生产。推动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融合发展,提升先进文化的互联网传播吸引力。可以看出,这些举措在肯定数字平台的同时,旨在提升文化消费产品的内容和质量。

  不管是传统文化消费方式还是掌上文化消费的方式,万变不离其宗,“内容为王”的规律在移动文化消费方式上同样适用。

  重视原创内容质量提升的同时,也要注重加强对内容的保护,互联网开放、免费的特点要求业界须更重视知识产权保护。不管是电脑终端还是手机终端的文化消费平台,都必须加强对正版和原创内容的采购和保护力度,以保证文化创作有不竭的发展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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